招标
黄泥头佳苑三期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地下室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金额
1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黄泥头佳苑三期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项目名称)地下室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泥头佳苑三期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黄泥头佳苑三期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立项(建议书)的批复 锡发改许投[2015]47号-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广益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广益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通江大道与江海东路交叉口东南侧 
    工程规模:总车位431个 
    工期:9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000.0 万元
    招标范围: 黄泥头佳苑三期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地下室机械停车设备供货及安装,包含车库布局与管理方式的优化设计,停车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报有关主管部门监督、验收、发证,免费保修期内的修、配、换等服务。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制造商或代理商)。 ②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A或B: A.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维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B.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 ③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 需要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A或B: A.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维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B.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出现一家制造商同时对本工程两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权,取消其所有投标资格,资格审查时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 
      财务要求:2019 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投标人需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提供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01月~2023年0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投标申请人2023年01月~2023年03月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1日 10:00 时至2023年04月17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4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广益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广南路290号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栋910室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汪旭峰 
联系人:
陈燕 
电话:
0510-82031568 
电话:
13914183228 
传真:
 
传真:
0510-86810955 
电子邮件:
284592926@qq.com 
电子邮件:
7295657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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