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林州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024-184
预算金额1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力
招标代理机构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广华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林州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

二、项目编号:CG-2024-184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依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24〕610号)要求,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1名,由其在拟建设地点开展试点示范,试点项目建设规模不超过2万千瓦,项目总投资额约1.2亿。投资主体负责完成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规划设计,保证工程融资、开发建设资金,自行承担建设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达到相关质量要求,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模式,实施保障性并网;

2.资金来源:投资主体自筹;

3.拟建设地点:林州市东姚镇白象井村(或临近行政村);

4.建设周期:18个月;

5.合作期限:20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评审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125日;

2.评标日期:20241226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村集体入股比例%

保底收益

1

林州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

试点项目建设规模不超过2万千瓦,项目总投资额约1.2亿。投资主体负责完成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规划设计,保证工程融资、开发建设资金,自行承担建设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达到相关质量要求,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模式,实施保障性并网

华能河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0MA9FQG3H09)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华能河南大厦13、14楼

10%

 

100万元/年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牛秀芳 、任献东、曹俊峰、薛桂荣、马肖莉,王广星、马力(采购单位代表)。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办[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九、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1.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本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网上发布。

2.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华能河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价格部分评审30分、商务部分评审32分、术部分评审18.14分,总分80.14分;第二中标候选人:水发丰远能源有限公司价格部分评审30分、商务部分评审31分、术部分评审15.29分,总分76.29分;第三中标候选人:国能投(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价格部分评审30分、商务部分评审27分、技术部分评审15.86分,总分72.86分;其他投标人:东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价格部分评审25分、商务部分评审19分、术部分评审14.43分,总分58.43分;国家电投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价格部分评审30分、商务部分评审12分、术部分评审14分,总分56分;中企国云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价格部分评审30分、商务部分评审10分、术部分评审13.43分,总分53.43分;安阳新昊新能源有限公司价格部分评审30分、商务部分评审6分、术部分评审12.93分,总分48.93分; 废标情况:国电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没有提供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81005607063F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党政综合楼

联系人:马力

 话:0372-6166902  13837288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7708642000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金融城A座

联系人:宋广华

 话:0372-6831638  13569069115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办

监督电话:0372-6166644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力

 话:0372-6166902  13837288330

供应商(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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