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雄县人民医院商铺公开招租公开竞价公告
金额
19.1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dzof20230939
预算金额19.11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琼0871-633385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2
公告正文

镇雄县人民医院商铺公开招租公开竞价公告(招标编号:YDZOF2023093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镇雄县人民医院商铺公开招租公开竞价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1151.57元/年,招标人为镇雄县人民医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雄县人民医院商铺公开招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镇雄县人民医院商铺公开招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9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01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13号13-
4号共享会议室402(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正对面清真滇香火瓢牛肉四楼)。现场竞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13号13-
4号共享会议室402(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正对面清真滇香火瓢牛肉四楼)。
七、其他
镇雄县人民医院商铺公开招租
公开竞价公告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代理机构”)受镇雄县人民医 院(以下简称“招租方”)的委托,对镇雄县人民医院商铺公开招租(项目编 号:YDZOF20230939)面向社会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 下:
一、拟出租商铺相关情况
1.商铺号(或场地名称):镇雄县人民医院商铺
2.商铺位置:镇雄大道镇雄县人民医院食堂一楼美沙酮隔壁
3.商铺面积:使用建筑面积约为154.07㎡
4.出租期限:五年,具体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为准 5.招租底价:191151.57元/年
6.经营项目限定:谢绝经营车辆维修、花圈寿衣、餐饮、超市、药店、诊所、医疗器械或有高噪音、粉尘、废水和废气排放等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的项 目参加此次竞租。
二、租金、水电费缴纳要求
1.租金交纳方式: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方缴交 第一年租金,合同1年1签。医院预留装修时间为3个月,装修期不算租金,前三 年租金不涨,后两年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数上上涨5%,五年期满后中标单位不 得拆除商铺装修物品。
备注:租金必须向招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交清,竞标人每逾期1日,按应交商铺 年租金额的1%向出租方交违约金。
2.水电费按照商业用水、商业用电价格标准,根据实际用量计收,竞标人须于 费用产生当月向出租方支付所有费用,承租人开展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税费等一 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承租方要求
1.承租方如商铺地进行维修、装修需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拆除承重主体结构,租赁到期后,出租方不对承租方的维修、装修进行任何补偿。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及租赁期满时均不得转租、转让,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3.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城市卫生管理费、医院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按相关部 门核定标准执行,据实按表结算,实行先预交费用后再使用。
四、承租须知
1.要求竞拍者对商铺内售卖的产品进行明码标价,不得超过县域内相关产品平 均售卖价格。
2.搞好“门前六包”:门前六包规定包括:
(1)搞好建筑物外立面环境卫生,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2)前不得占用公共场所经营、作业和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 槛;
(3)门前招牌应保持整洁,文字要规范,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4)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不得乱倒污水,严禁 将垃圾扫出门外;
(5)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布,凡设置檐篷、遮阳布的,必须经医院统 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6)承诺安全生产,积极配合我院消防、防疫的要求,自行配备消防设备、防 疫用品。
3.医院仅提供经营所需场地,承租者须自行装修,店铺的设计及装修方案需在 竞标文件中体现,费用自行承担,且合同期结束后全部无偿交付给医院。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商铺转租、分租、抵押。否则,视 为承租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5.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商铺用作非法经营场所或在商铺内部或周边从事危险生 产、危险活动、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活动及其非法经营活动;承租方须遵 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6.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更改该商铺的用途,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 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自行办理工商证照、经营用途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上述证照为由追究出租方 的责任。
7.承租方负责人为承租商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治
安、消防、环保及防疫工作。如在承租范围内发生治安、火灾事故、纠纷以及 影响环境的情况,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五、注意事项
1.竞标人承租前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包括标的现状,周围环境等 ),递交申请时需承诺已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愿意承 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移交风险)对出租 方进行追责和索赔。
2.报名登记前,意向竞标人应到标的现场查看出租空地的实际情况,出租方不 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如因政策性变化调整,城市规划拆迁等原因需收回空地时,承租人不得以任 何理由要求补偿,出租方只按时间计算退还未租用时间的租金(不计息)。
六、竞标人报名要求
(一)竞标人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如为企业竞标,竞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且从事合法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均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和健康证;
(3)近三年无不良行业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竞标人要合法经营、商业信誉良好,须提供从业经营方案,商铺专修方案,团队相关资质;
(5)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的证明材料。
(6)竞租人须签署《承诺书》(格式附后)。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出席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提供)。
2.如为自然人竞标:
竞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身份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标人和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均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和健康证;(3)竞标人要合法经营、商业信誉良好,须提供从业经营方案,商铺专修方案,团队相关资质。
(4)竞租人须签署《承诺书》(格式附后)。
(二)竞标人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 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前台。
3.报名费用:300元/份。无论竞价结果如何,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4.报名费用的缴纳,以现金方式缴纳。
5.竞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一旦发现自 行承担一切后果,并且招租方与招租代理机构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6.竞标人在招租人以往项目中存在合同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并且招 租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次竞价。
七、现场踏勘
本次商铺竞价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竞标人可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不得 影响现有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八、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金额:19万元;
保证金的形式:
(1)企业: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 现金形式,应以竞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自然人:银行转账。
(2)收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财务电话:(0871)63338592
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保证金交纳说明:
(1)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20230939”。
(2)竞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竞租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3)未成交供应商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由招租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竞租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未成交供应商无需到 招租代理机构现场办理。成交供应商的竞租保证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租保证金;请成交供应商及时将与招租方签订的合 同书扫描件发至招租代理机构,由招租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竞租保证金的 退还事宜,成交供应商无需到招租代理机构现场办理。
3.未按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将不能参加竞价。
4.如有下列情况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标人提交虚假材料竞价;
(2)竞标人现场恶意报价(举牌后对竞租报价拒绝签字确认等);(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4)竞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5)违反现场竞价秩序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九、现场竞价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现场竞价要求
1.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工作人员采用随机抽取商铺竞价顺序现场举牌、喊 价的方式,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各竞标人喊价进行记录,一旦喊出价格,不得更 改,且竞标人对本人报价现场签字确认。
2.举牌报价:本次招租竞标以明标报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拍租起标价191151. 57元,意向承租人投标报价时在年招租起标价的基础上加价不能低于500元每次,以现场投标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低于年招租起标价的报价为废标,商铺报 名竞标人少于3人时不予开标。
(二)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
1、现场竞价时间:各竞标人请于2023年6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会
议现场签到并提交相关进场资料,逾期到达会场的竞标人视为弃权,所提交的证 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收,并禁止入场。2023年6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竞 价仪式正式开始;每个号牌最多允许2人进场。
2、现场竞价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13号13-
4号共享会议室402(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正对面清真滇香火瓢牛肉四楼)。
各竞标人须按照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 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十一、成交人推荐
招租代理机构按照竞租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向招租人推荐1名成交人。成交人因 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的,视为恶意竞价,本次竞价按废标处理且不退还竞租保证 金,放弃成交资格者在第二次公开竞价时不能再次参与竞价。
十二、成交通知及服务费交纳
成交人在成交公示发布后3日内向招租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年租金x 租赁年数x1.50%”,同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十三、合同的签订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按竞标 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招租人:镇雄县人民医院
地址:昭通市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镇雄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高永
联系电话:13888358281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 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人:张琼、冯志刚、李春丽、程吉鹏
电话/传真:0871-63338509
招租人:镇雄县人民医院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5月29日
附件一:
承诺书
本着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我方在清楚了解本次租房 事宜所涉及的权责等问题的前提下,向商铺招租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一、发生下述行为,我方将放弃追索竞租保证金的权利:
(1)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承租保证金、租金;
(2)未能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3)竞价成交后,未向招租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4)现场恶意报价(举牌后对竞租报价拒绝确认)。
二、装修:退租后不动产部分无偿归招租人所有,且不得进行拆除损坏。三、不可经营的范围:危险化工产品生产制造活动。
四、同意公开竞价公告中的所有内容,且未对竞价公告产生质疑或疑问,且竞 标人均已认可。
竞标人签字(盖章/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竞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竞标人: (盖章/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递交、修改镇雄 县人民医院商铺公开招租镇雄县人民医院商铺公开招租(项目编号:
)公开竞价的相关文件,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标人: (盖章/手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雄县人民医院
地 址:昭通市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镇雄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高永 联 系 人:高永
电 话:138883582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 系 人: 张琼、冯志刚、李春丽、程吉鹏
电 话: 0871-6333850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镇雄县人民医院商铺公开招租
公开竞价公告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代理机构”)受镇雄县人民医院(以下 简称“招租方”)的委托,对镇雄县人民医院商铺公开招租(项目编号:YDZOF20230939)面向 社会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租商铺相关情况
1.商铺号(或场地名称):镇雄县人民医院商铺
2.商铺位置:镇雄大道镇雄县人民医院食堂一楼美沙酮隔壁
3.商铺面积:使用建筑面积约为154.07㎡
4.出租期限:五年,具体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为准
5.招租底价:191151.57元/年
6.经营项目限定:谢绝经营车辆维修、花圈寿衣、餐饮、超市、药店、诊所、医疗器 械或有高噪音、粉尘、废水和废气排放等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的项目参加此次竞租。
二、租金、水电费缴纳要求
1.租金交纳方式: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方缴交第一 年租金,合同1年1签。医院预留装修时间为3个月,装修期不算租金,前三年租金不涨,后两年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数上上涨5%,五年期满后中标单位不得拆除商铺装修物品。
备注:租金必须向招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交清,竞标人每逾期1日,按应交商铺年租 金额的1%向出租方交违约金。
2.水电费按照商业用水、商业用电价格标准,根据实际用量计收,竞标人须于费用产 生当月向出租方支付所有费用,承租人开展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 自行承担。
三、承租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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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方如商铺地进行维修、装修需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拆除承重主体结构,租赁到 期后,出租方不对承租方的维修、装修进行任何补偿。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及租赁期满时均不得转租、转让,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3.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城市卫生管理费、医院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按相关部门核定 标准执行,据实按表结算,实行先预交费用后再使用。
四、承租须知
1.要求竞拍者对商铺内售卖的产品进行明码标价,不得超过县域内相关产品平均售卖 价格。
2.搞好“门前六包”:门前六包规定包括:
(1)搞好建筑物外立面环境卫生,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2)前不得占用公共场所经营、作业和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3)门前招牌应保持整洁,文字要规范,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4)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不得乱倒污水,严禁将垃 圾扫出门外;
(5)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布,凡设置檐篷、遮阳布的,必须经医院统一规 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6)承诺安全生产,积极配合我院消防、防疫的要求,自行配备消防设备、防疫用 品。
3.医院仅提供经营所需场地,承租者须自行装修,店铺的设计及装修方案需在竞标文 件中体现,费用自行承担,且合同期结束后全部无偿交付给医院。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商铺转租、分租、抵押。否则,视为承租 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5.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商铺用作非法经营场所或在商铺内部或周边从事危险生产、危 险活动、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活动及其非法经营活动;承租方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 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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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更改该商铺的用途,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 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自行办理工商证照、经营用途许可证等 相关手续,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上述证照为由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7.承租方负责人为承租商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治安、消 防、环保及防疫工作。如在承租范围内发生治安、火灾事故、纠纷以及影响环境的情况,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五、注意事项
1.竞标人承租前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包括标的现状,周围环境等),递 交申请时需承诺已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取得租 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移交风险)对出租方进行追责和索赔。
2.报名登记前,意向竞标人应到标的现场查看出租空地的实际情况,出租方不承担任 何瑕疵担保责任。
3.如因政策性变化调整,城市规划拆迁等原因需收回空地时,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求补偿,出租方只按时间计算退还未租用时间的租金(不计息)。
六、竞标人报名要求
(一)竞标人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如为企业竞标,竞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且从事合法经营,提供营 业执照复印件;
(2)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均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和健康证;(3)近三年无不良行业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竞标人要合法经营、商业信誉良好,须提供从业经营方案,商铺专修方案,团队 相关资质;
(5)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 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6)竞租人须签署《承诺书》(格式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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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出席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及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提供)。
2.如为自然人竞标:
(1)竞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身份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标人和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均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和健康证;
(3)竞标人要合法经营、商业信誉良好,须提供从业经营方案,商铺专修方案,团队 相关资质。
(4)竞租人须签署《承诺书》(格式附后)。
(二)竞标人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 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前台。
3.报名费用:300元/份。无论竞价结果如何,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4.报名费用的缴纳,以现金方式缴纳。
5.竞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一旦发现自行承担 一切后果,并且招租方与招租代理机构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竞标人在招租人以往项目中存在合同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并且招租人有 权拒绝其参加本次竞价。
七、现场踏勘
本次商铺竞价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竞标人可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不得影响现有 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八、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金额: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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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形式:
(1)企业: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应以竞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自然人:银行转账。
(2)收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财务电话:(0871)63338592
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保证金交纳说明:
(1)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20230939”。
(2)竞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竞租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3)未成交供应商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由招租 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竞租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未成交供应商无需到招租代理机构现场 办理。成交供应商的竞租保证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 租保证金;请成交供应商及时将与招租方签订的合同书扫描件发至招租代理机构,由招租 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竞租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成交供应商无需到招租代理机构现场办 理。
3.未按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将不能参加竞价。
4.如有下列情况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标人提交虚假材料竞价;
(2)竞标人现场恶意报价(举牌后对竞租报价拒绝签字确认等);(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4)竞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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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反现场竞价秩序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九、现场竞价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现场竞价要求
1.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工作人员采用随机抽取商铺竞价顺序现场举牌、喊价的方 式,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各竞标人喊价进行记录,一旦喊出价格,不得更改,且竞标人对本 人报价现场签字确认。
2.举牌报价:本次招租竞标以明标报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拍租起标价191151.57元,意向承租人投标报价时在年招租起标价的基础上加价不能低于500元每次,以现场投标报价 最高者为承租人。低于年招租起标价的报价为废标,商铺报名竞标人少于3人时不予开标。
(二)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
1、现场竞价时间:各竞标人请于2023年6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会议现场签 到,逾期到达会场的竞标人视为弃权,并禁止入场。2023年6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竞价 仪式正式开始;每个号牌最多允许2人进场。
2、现场竞价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13号13-
4号共享会议室402(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正对面清真滇香火瓢牛肉四楼)。
各竞标人须按照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标 人自行承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一、成交人推荐
招租代理机构按照竞租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向招租人推荐1名成交人。成交人因自身原 因放弃成交的,视为恶意竞价,本次竞价按废标处理且不退还竞租保证金,放弃成交资格者 在第二次公开竞价时不能再次参与竞价。
十二、成交通知及服务费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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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人在成交公示发布后3日内向招租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年租金x租赁年 数x1.50%”,同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十三、合同的签订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按竞标人违约处 理,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招租人:镇雄县人民医院
地址:昭通市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镇雄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高永
联系电话:13888358281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 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人:张琼、冯志刚、李春丽、程吉鹏
电话/传真:0871-63338509
招租人:镇雄县人民医院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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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承诺书
本着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我方在清楚了解本次租房事宜所涉 及的权责等问题的前提下,向商铺招租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发生下述行为,我方将放弃追索竞租保证金的权利:
(1)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承租保证金、租金;
(2)未能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3)竞价成交后,未向招租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4)现场恶意报价(举牌后对竞租报价拒绝确认)。
二、装修:退租后不动产部分无偿归招租人所有,且不得进行拆除损坏。
三、不可经营的范围:危险化工产品生产制造活动。
四、同意公开竞价公告中的所有内容,且未对竞价公告产生质疑或疑问,且竞标人均 已认可。
竞标人签字(盖章/手印):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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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竞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竞标人:(盖章/手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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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递交、修改镇雄县人民医院商铺 公开招租镇雄县人民医院商铺公开招租(项目编号:
)公开竞价的相关文件,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标人:(盖章/手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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