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育青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的编号为(由省行政监督平台报建系统生成)(招标编号)的育青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思明区发展与改革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厦发改备思明2023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投资比例: 0(%),自筹资金投资比例100(%),其他资金投资比例:0(%),其中,国有资金出资比例: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育青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育青路7号;
2.3. 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6838.6㎡,基地内有两栋已有两栋宿舍,建筑面积共约4724平方米,在红线剩余空地范围内拟建一栋保障性租赁住房(暂定地上≤1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小于54米)、一栋配电房、一栋门卫室,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不超过9668平方米,大基地容积率≤2,建筑密度≤25%,绿地率≥20%(具体以最终规划审批为准),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68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5384.15 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具体详见工程勘察要求专篇;(2)设计范围: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规划选址、总平设计、方案设计及优化(含日照分析、三维建模、海绵设计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绿建、土壤氡检测、指标核算、室内精装修、绿化、BIM)、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同时包含项目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具体详设计任务书。
2.6.2. 内容: 2.6.2.1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报告及后续施工过程服务;完成岩土工程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需要的方案论证等)及后续服务工作;精确测绘测量要求范围内的地物、地貌、高程及构筑物;进行工程监测,包括沉降观测、自动观测、人工巡视等。具体详见工程勘察要求专篇。2.6.2.2工程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含室内精装修)、室外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①全基地三通一平设计(含绘制土石方平衡图);②全基地总平修建性规划、综合管网调整、管网接驳、基地道路、出入口、竖向标高等;③场地内所有建构筑物工程设计,包括主体建筑、结构、安装(含水暖电专业)、室内精装修、室内管线综合、一户一表、电梯、钢结构(含详图设计)、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构架、幕墙及铝合金门窗(含详图设计)、通风和空调系统、智能化(含智能家居、公寓运营管理系统、停车系统、楼宇能耗监测、安防、电梯五方通话等)、通信配套(含说明文件,并审图通过)、三网合一(含审图通过)、有线电视系统规划、标志标识系统(含地下室)、信报箱、夜景照明、环境景观设计、燃气管道路径规划(室内外及立管)、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应配套设备设计、给排水系统、抗震支架设计、建筑外饰面分色图与指导施工图模型、节能设计、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设计(含氡检测,并配合至认证通过);④室外包括但不限于基地大门、围墙、门卫室、室外道路管网、海绵城市设计(含审图通过)、屋面绿化、景观绿化小品、车棚、室外照明夜景系统、室外地下水池、永久用电工程(市政接驳点至红线内配电室的外线路径+配电室内设备及土建深化,并含审图通过)等独立于主体建筑物以外的设计;⑤室内精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硬装、软装、厨房等所有室内区域的精装修设计及套房内家具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选型等;⑥绿色建筑设计需达到二星级且满足海绵城市要求(含绿建二星的咨询评估);⑦BIM技术应用包含到本项目设计、施工阶段的应用、运维阶段的配合;⑧时长6~10分钟的全基地动画漫游介绍视频(包含基地内新建、已建建筑室内室外所有空间);⑨本项目需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业主赴北京、福州等地参与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项目评审,对勘察成果进行确认及审核,配合勘察设计人员完善基坑支护、边坡支护、挡墙等设计,配合出具施工招标阶段的设备、材料、家具等的设计技术规范书、采购图等技术文件;进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图纸审查、配合绘制、复核竣工图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附图绘制;配合光伏发电、综合能源利用等专项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专业工程。
2.6.3.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应用或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 / 。【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年 待定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待定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需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具体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执行资质;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0 月 14 日9:00至 2023 年 11 月 3 日10:45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分至 9时 00分,下午 17 时 00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元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3 年 11 月 3 日10时45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厦 门 市 建 设 工 程 电 子 招 投 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各招标人(代理机构)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对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线下验证登记,在开标后根据截止时间前登记的结果录入开标辅助系统中人员验证环节。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5384.15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22.41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邮编:361000;
电话:0592-2266011 传真: / ;
联系人:黄青蓝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0楼3004,邮编:361004;
电话:0592-6021027传真: / ;
联系人:彭聪聪。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帐户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3795010400003330000004494(系统生成虚拟账号)。
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 842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 层)。
1. 招标条件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的编号为(由省行政监督平台报建系统生成)(招标编号)的育青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思明区发展与改革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厦发改备思明2023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投资比例: 0(%),自筹资金投资比例100(%),其他资金投资比例:0(%),其中,国有资金出资比例: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育青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育青路7号;
2.3. 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6838.6㎡,基地内有两栋已有两栋宿舍,建筑面积共约4724平方米,在红线剩余空地范围内拟建一栋保障性租赁住房(暂定地上≤1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小于54米)、一栋配电房、一栋门卫室,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不超过9668平方米,大基地容积率≤2,建筑密度≤25%,绿地率≥20%(具体以最终规划审批为准),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68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5384.15 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具体详见工程勘察要求专篇;(2)设计范围: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规划选址、总平设计、方案设计及优化(含日照分析、三维建模、海绵设计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绿建、土壤氡检测、指标核算、室内精装修、绿化、BIM)、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同时包含项目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具体详设计任务书。
2.6.2. 内容: 2.6.2.1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报告及后续施工过程服务;完成岩土工程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需要的方案论证等)及后续服务工作;精确测绘测量要求范围内的地物、地貌、高程及构筑物;进行工程监测,包括沉降观测、自动观测、人工巡视等。具体详见工程勘察要求专篇。2.6.2.2工程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含室内精装修)、室外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①全基地三通一平设计(含绘制土石方平衡图);②全基地总平修建性规划、综合管网调整、管网接驳、基地道路、出入口、竖向标高等;③场地内所有建构筑物工程设计,包括主体建筑、结构、安装(含水暖电专业)、室内精装修、室内管线综合、一户一表、电梯、钢结构(含详图设计)、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构架、幕墙及铝合金门窗(含详图设计)、通风和空调系统、智能化(含智能家居、公寓运营管理系统、停车系统、楼宇能耗监测、安防、电梯五方通话等)、通信配套(含说明文件,并审图通过)、三网合一(含审图通过)、有线电视系统规划、标志标识系统(含地下室)、信报箱、夜景照明、环境景观设计、燃气管道路径规划(室内外及立管)、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应配套设备设计、给排水系统、抗震支架设计、建筑外饰面分色图与指导施工图模型、节能设计、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设计(含氡检测,并配合至认证通过);④室外包括但不限于基地大门、围墙、门卫室、室外道路管网、海绵城市设计(含审图通过)、屋面绿化、景观绿化小品、车棚、室外照明夜景系统、室外地下水池、永久用电工程(市政接驳点至红线内配电室的外线路径+配电室内设备及土建深化,并含审图通过)等独立于主体建筑物以外的设计;⑤室内精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硬装、软装、厨房等所有室内区域的精装修设计及套房内家具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选型等;⑥绿色建筑设计需达到二星级且满足海绵城市要求(含绿建二星的咨询评估);⑦BIM技术应用包含到本项目设计、施工阶段的应用、运维阶段的配合;⑧时长6~10分钟的全基地动画漫游介绍视频(包含基地内新建、已建建筑室内室外所有空间);⑨本项目需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业主赴北京、福州等地参与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项目评审,对勘察成果进行确认及审核,配合勘察设计人员完善基坑支护、边坡支护、挡墙等设计,配合出具施工招标阶段的设备、材料、家具等的设计技术规范书、采购图等技术文件;进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图纸审查、配合绘制、复核竣工图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附图绘制;配合光伏发电、综合能源利用等专项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专业工程。
2.6.3.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应用或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 / 。【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年 待定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待定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需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具体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执行资质;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0 月 14 日9:00至 2023 年 11 月 3 日10:45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分至 9时 00分,下午 17 时 00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元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3 年 11 月 3 日10时45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厦 门 市 建 设 工 程 电 子 招 投 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各招标人(代理机构)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对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线下验证登记,在开标后根据截止时间前登记的结果录入开标辅助系统中人员验证环节。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5384.15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22.41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邮编:361000;
电话:0592-2266011 传真: / ;
联系人:黄青蓝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0楼3004,邮编:361004;
电话:0592-6021027传真: / ;
联系人:彭聪聪。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帐户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3795010400003330000004494(系统生成虚拟账号)。
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 842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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