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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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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中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公司遴选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中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公司遴选公告
2022年08月03日 和县人民政府

一、适用范围

和县中医院拟对中药饮片进行配送公司遴选,本次中药饮片配送公司遴选为院内公开招标,主要以质量、供应服务为重点,参与投标的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具有中药饮片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有能力提供合格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的采购方和县中医院。

(2)投标人:系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向采购方提供合格产品和服务的中药饮片生产或经营企业。

(3)有关服务:系指遴选方案规定的经销企业须承担的运输、退换(质量问题或破损的药品)、技术协助等其他相关的义务。

(4)招标中药材的界定:根茎类普通中药饮片、除根茎类饮片外的普通中药饮片。

(5)中标数量:为保证供应,至少应有3家中标。

三、招标范围

采购方使用的现有包装非代煎中药普通饮片。

采购周期:自合同签订起 2年,但省、市、区另有规定政策除外。

四、程序

发布遴选公告→公司编制投标文书→递交投标文书→开标评审→确定拟中标结果→ 拟中标结果公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五、投标要求

1、投标人依法取得中药饮片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通过 GSP 认证或 GMP 认证。另附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2、商业信誉良好,若经查实列入相关部门商业贿赂黑名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原则上应当具备供应招标人所需任何中药饮片的能力,

保证提供合法、合格的产品,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具备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对所投标药品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1)质量符合率 100%;

(2)品种满足率 100%;

(3)供货及时性:必须按照企业在投标书承诺的时间内配送药材到医院。

5、投标人必须按医院要求在2022年8月 12日前选送医院规定数量的药材样本两份(具体目录由医院提供,详见附表6 ),样本应密闭包装,以便医院组织专家进行质量认定,并作为以后药材验收的质量对比。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人主体册制作,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GSP 复印件或 GMP 复印件。

2、投标人副册,包括生产经营的中药材质量管理情况(包括中药材质量管理制度、管理流程、仓储条件、专业人员配置、中药饮片质量内控的相关设备、饮片质量评比等内控情况的详细文字及图片说明)、配送时间承诺、可供品种目录(附总数)。

(二)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所有附表可以打印或复印填写,但文字与格式不得随意改动,

否则后果自负。

2、所有投标文件统一使用 A4 制作(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除外),按投标人主体册、副册的顺序和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3、关于价格问题,请注意以下几点:

(1)本次中药饮片以附件5控制基准价为供货价格,不再二次报价,中标后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调整价格,该报价包含包装、运输、保险、检验等所有费用,招标人将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人原则上应有能力提供招标人所提供的目录中的所有药品。(具体见医院提供的目录清单)。并保证实际供货与目录所列品名、规格、价格完全相符。

除非一年后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否则中标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3)根据中药饮片带量采购相关文件要求,在未确定带量价格前的品种,以我院基准价供货,带量执行文件下发后,以带量价执行;合同期间,各中标人需与我院配合执行相关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递交的材料装订成二册

1、投标人主体册

序号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1

封面

格式详见附表1

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函

格式详见附表2

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详见附表3

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应有工商部门年检章,经营范围与所投品种一致;若有更名,务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若在换证期间,需要提供旧的两证和药监部门出具的换证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GSP或GMP证明材料复印件

药监部门统一颁发的GSP和GMP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副册

序号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1

封面

格式详见附表4

加盖投标人公章

2

企业内部质控管理

提供企业内部质控管理执行情况(中药材质量管理制度、管理流程、专业人员配置、仓储条件、中药材质量内控的相关设备配给)需加盖公章

3

中药饮片质量情况

出具2020年-2021年度企业总体中检结果承诺函;要求必须投标公司所在省份药监网上无不合格抽选记录。

4

配送到货承诺

填写配送到货时间(24小时内、48小时内、72小时外;是否承诺满足急需药品随叫随到).提供承诺,要求不超过72小时。

5

可供品种目录(同时递交电子稿)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药品目录制作。格式详见附表6.药品目录的内容格式不得改动,否则后果自负。提供承诺书。

(四)其他说明

1、本遴选方案未明确事宜,以双方协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2、企业中标后,需承诺满足供应医院药品目录中的所有药品及因临床需要增加的药品招标目录外供应。

3.企业中标后,需按照我院要求提供药事服务,若中标后因无法兑现本院要求的药事服务内容,则废除该中标人中标资格。

(1)每周安排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中医专家来我院义诊,也可委托我院代为安排。

(2)每年负责组织我院两次以上中医药学术交流会议。

4、投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律以和县中医院招标时指定的批发价为准;

5、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招标文件内有不明确之处,请以书面形式于在公告发布后 5日内前送至和县中医院纪检办公室,由和县中医院中草药配送公司遴选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后递交,封口处应加盖印鉴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在信封封面上写明投标人及公司名称:

(一)主体册递交二份,于规定时间前送达和县中医院十六楼院办公室。

(二)副册递交资料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加盖骑缝章并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于规定时间前送达和县中医院十六楼院办公室。

八、投标文件的审核

1、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的主体册内资料进行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若综合得分前三,才能成为中标人。资质审查不合格的,评审结果作废。

2、投标人提交的主体文件资料通过审查后,将成为评审的重要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医院要求需相关部门盖章证明而没盖章证明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仅负责形式审查责任。即使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通过了审查,在评审过程中乃至公示中标结果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招标人仍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九、开标和评审

(一)招标人将在医院指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由本院评标小组对各家主体册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的投标人副册才能进入下一个评标环节;同时专家组对各评标人所提供的样品进行盲评打分,后专家组对附表7内容进行评审打分,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排名前三位的投标人定为中标人。开标时医院纪检部门对开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开标时将检查报价函的密封性,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不封口或封口不严的将拒绝投标。

(三)拟中标人的确定 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定量评价方法。通过对质量、服务信誉等的综合评价,计算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其中中药材质量管理分占80分,服务信誉分为 20分,合计总分 100 分。

1、评标小组由医院采购科、药剂科、纪检组三人组成,评标专家组包括中医中药专家五人,其中邀请院外专家三名,本院专家两名。

招标人将适时组织中医中药专家对投标企业选送的样本质量进行盲评,组织评标人员对投标人中药材质量内控管理情况、服务能力和水平等进行考评。投标人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3、综合得分=质量管理分+服务信誉分

4、拟中标企业数确定。因考虑到独家公司无法满足医院所有中药材的配送,原则上以最终拟中标数与最终参与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比不超过 1/2 原则来确定拟中标企业数,并设置拟中标企业数最多不超过为 3 家。

5、拟中标企业确定。根据拟中标企业数确定原则,按综合得分排名来确定拟中标企业。如果因综合得分并列出现拟中标企业数超出 3 家限制,则按“质量分”得分高低排序选择拟中标企业。

6、拟中标企业配送量确定。中标后前半年按同配额原则进行采购量分配。拟中标企业配送量确定,如果拟中标 3 家,半年后供货分配则按供货及时性和服务优劣进行采购量分配;

拟中标结果通过医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中标人。

另注:因运输等原因造成到药材损耗的,在医院提供确切依据情况下,投标单位有义务补偿医院的损失。

十、签订合同

(一)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三天内与中标人签订购销合同。

(二)中标人提供的应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质量合格的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及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达不到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遇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向其他经营企业采购,由此产生差价的,将由中标人承担:

1、中标人所供饮片存在质量问题;

2、招标人饮片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

3、中标人没有能力提供或不能及时提供医院招标目录中的若干中药饮片,或无法满足医院因临床需要药品目录外中药材的采购需求;

4、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四)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购销合同的或拒不履行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十一、付款方式

按医院流程付款。

十二、本次遴选配送公司的有效期限: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但省和市另有规定政策除外。

十三、本招标文件由和县中医院中草药遴选配送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投标文件和两份样品请同时在2022年8月12日以前送至我院十六楼办公室 陈主任处,逾期不予接收。具体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中路135号和县中医院十六楼 办公室 陈艳主任 联系电话:陈艳0555-5312471 2569000 董广莹13399558951 对招标细节有疑问,请联系采购科,电话0555-256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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