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安吉县卫生健康局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jxzx2023-125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联系人颜仁伟
招标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郎正0572-521025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吉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就《安吉县卫生健康局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AJJXZX2023-125

二、磋商项目:安吉县卫生健康局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配送服务内容简述

数量

采购

预算价

1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

鲜肉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类、冰冻品、调味品、干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粮油类、其他类共十大类食堂食材配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项

85万元/年

注:1、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约85万元/年。

2、服务期限为二个年度(合同生效日起)。连续二年服务良好、满意度达标的,在服务内容、价格、合同条款均不变的情况下,可续期服务(最多续期1次),考评服务不满意的重新组织招标。

3、所有配送的食材价格均应低于安吉当地大型综合超市(如物美、浙北等)以及递铺中心农贸市场、三里亭菜场长期固定摊位的零售价,对于高于又不能说明理由,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和支付。

4、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先服务后付费)。

5、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报名(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前事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67014392@qq.com,联系人:郎正,联系电话:0572-5210252。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26日下午14:00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联系电话:0572-5210252,联系人:郎正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1226日下午14:00时。

磋商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营业部

   号:33050164712700000706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联系人:孙颖,联系电话:0572-5210293。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E、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五、投标注意事项

1、各投标应商原则上应以邮寄方式送达(或现场送达,即送即走)投标响应文件参与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派人现场投标)。响应文件收件地址为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联系电话:0572-5210252,联系人:郎正如因邮寄(或现场送达)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由标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形式标,标供应商不得派代表来现场参加标活动(如投标供应商确实需派人现场投标的除外,但投标供应商必须派授权代表远程参与标,并保证其授权代表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在代理机构电话通知标结果前必须确保授权代表始终在岗,标过程中的澄清等工作将以电话或网络形式进行。如因标供应商的通信或网络原因造成的标失误,责任由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七、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颜仁伟            联系电话:0572-5310160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郎正/马燕          联系电话:0572-5210252         0572-521322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310258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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