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WXLX202404011-X01]无锡市清名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金额
50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5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市梁溪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轲0510-828201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无锡市清名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清名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清名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关于无锡市清名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调整的批复》 梁行审投许[2024]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梁溪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梁溪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梁溪区通扬南路与永丰路交叉口西北侧,谈渡桥地铁上盖西侧地块 | ||||||||||||||||||||||||||||||||||||||||
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梁溪区通扬南路与永丰路交叉口西北侧,谈渡桥地铁上盖西侧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6055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 13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800平方米(计容面积 9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医疗卫生用房。具体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以及设备采购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5000万元。 | ||||||||||||||||||||||||||||||||||||||||
工期:420 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505.0 万元 | ||||||||||||||||||||||||||||||||||||||||
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项目资料收集、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的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组织现场踏勘、收取投标保证金、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组织评标相关评标工作、履行中标公示、公布中标结果、合同管理审核、采购档案管理等。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查、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方案深化及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报建配合、设计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和协调)及后续服务。其中,基本设计部分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装修、钢结构、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门窗设计、照明设计、亮化设计、基坑支护、幕墙设计、BIM设计、标识标牌设计、装配构件(PC)设计、变配电设计、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等、室外排水、室外景观绿化、海绵城市、水土保持、绿色建筑等与工程建设相关施工图设计内容。专项设计部分主要包含不限于:对设计范围内按照规范进行勘察、测绘、物探、海绵城市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含水土监测及报告编制)、绿色建筑节能专项设计服务等。需进行后续服务配合,含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并配合完成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施工图审查各类审图及时通过,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其他发包人要求的工作内容等服务工作。工程监理: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造价咨询:项目建设范围内工程施工图清单及预算编制、以及其他与该项目工程有关的费用审核及咨询。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合格 | ||||||||||||||||||||||||||||||||||||||||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 | ||||||||||||||||||||||||||||||||||||||||
(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①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工程监理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 ||||||||||||||||||||||||||||||||||||||||
财务要求:2020 至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 ||||||||||||||||||||||||||||||||||||||||
(2)①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含)以上。(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二级注册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工程设计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代理负责人或造价咨询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4)提供项目总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4年1月~2024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②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且必须为无在监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招标代理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二级注册类);提供以上人员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4年1月~2024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扫描件。 | ||||||||||||||||||||||||||||||||||||||||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8日 14:00 时至2024年05月08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7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方法 |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