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专线电路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万元
招标联系人楼先生0578-722616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专线电路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专线电路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专线电路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我单位因智能红绿灯、违停抓拍、国省道卡口等需要,在市区和乡镇的道路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原有电信联网光纤电路到期,需要进行租赁,为使电路租赁期间监控系统顺利对接,平滑过渡,我单位拟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进行专线电路租赁,理由如下:
一、我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自建设以来,一直采用中国电信龙泉分公司的光纤专线进行联网,龙泉电信服务优质,技术过硬,网络稳定,继续采用龙泉电信的光纤电路,才能实现不改变原有组网结构、不中断业务,平滑过渡。
二、违停抓拍、国省道卡口等视频监控系统需要与丽水市公安局对接,我市目前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电路与丽水市局联网电路采用的是中国电信的光纤专线进行组网,只有采用龙泉电信的光纤网络,才能有效兼容。
三、原有的国省道卡口视频监控点位分布在全市范围的主干道路上,点位分散,继续使用龙泉电信的原有光纤网络,能充分利用原有建设资源,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等的浪费,避免光纤线路重复投资建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违停抓拍、国省道卡口等视频监控系统需要与丽水市公安局对接,保证系统的兼容性。
2、原有的国省道卡口视频监控点位分布在全市范围的主干道路上,点位分散,使用原有光纤网络,能充分利用原有建设资源,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等的浪费,避免光纤线路重复投资建设。
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专线电路系统自建设以来,一直采用中国电信龙泉分公司的光纤专线进行联网。供应商具有唯一性、专有性、延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专家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定供应商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西路15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楼先生

联系电话:0578-7226165

传真:/

地 址:龙泉市龙窑路65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沈力翔

监管部门电话:0578-7760601

传真:/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论证意见.pdf

    439.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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