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自治县区域生态循环建设项目二标段设备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承德牧原生态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招标内容:设备采购3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预算金额:4067500元5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经营范围包含机械类或机电类设备销售等内容的代理商。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信用报告(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投标无效)。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2-14至2019-02-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03-13 09:30,地点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承德牧原生态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清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围场县四合永镇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刘经理 |
联系人: | / |
电话: | 18713458688 |
电话: | 0311-85265882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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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ingfengzhaobiao@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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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河北清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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