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医院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医疗被服一批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5.9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zc-b-2021002
预算金额71万元
招标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婉璐18167895336
中标公司乌鲁木齐印之彩工贸有限公司45.9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ZSZC-B-2021002
二、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医院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医疗被服一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医院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医疗被服一批 | 医疗被服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 1 | 批 | 投标总报价:459221(元) | 乌鲁木齐印之彩工贸有限公司 | 高尔夫路开利巷67号 | 91650105757687510G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医院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医疗被服一批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医院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医疗被服一批 | 详见投标文件 | 一批 | 459221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武贵臻,张永臣,关玉珍,李迎,张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载明的“货物招标”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888.3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六道湾路340号
联系方式:0991-4157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9号综合办公楼1905
联系方式:18167895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婉璐
电 话:18167895336
附件下载: 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医疗被服一批.docx 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医疗被服一批.docx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医疗被服一批
项目编号:ZSZC-B-2021002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招标文件须知
一、全文招标文件中重点加粗突出字体为重要内容,请投标人认真详细阅读,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二、严禁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和资质证明资料,一经发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从严处理。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即核查是否有遗漏,并请于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立即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严禁个人以现金或转账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指定的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以投标人的对公帐户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 务必将项目编号“ZSZC-B-2021002投标保证金”字样写在汇款用途栏里,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七道湾支行
开户行号:103881001270
账 号:30012701040007741
六、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汇款单位账户名称三者必须一致。否则,因此造成不便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人代表请务必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信息,以便后续工作及时与投标方取得联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医疗被服一批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ZC-B-2021002
项目名称: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医疗被服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10,000.00
最高限价(元):71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名称: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医疗被服一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疗被服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8日至2021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9号综合办公楼1905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间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2)“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资料不齐不予受理,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售价:¥20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7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西五巷99号乌鲁木齐阳光酒店一楼商务厅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7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西五巷99号乌鲁木齐阳光酒店一楼商务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340号
联系方式:15909003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9号综合办公楼1905
联系方式:18167895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婉璐
电 话:1816789533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
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
3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医疗被服一批 |
4 | 1.2.1 | 资金来源 | 中央直达资金 |
5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1.3.3 | 交货地点 | 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
6 | 1.3.2 | 供货周期 | 按甲方指定周期供货 |
7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医疗被服验收及后续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 |
8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投标人技术性能指标有偏差的,应在“第六章七商务偏离表和规格功能、八技术参数偏离表”中列出。 |
9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 |
10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1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投标人须知1.4.4款 |
12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3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 |
14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5 | 1.10.1 | 分包 | \ |
16 | 1.11.3 | 技术支持资料 | 技术参数中规定的提供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17 | 1.11.4 | 偏差 | 偏离表与投标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参数不符情况视为虚假应标,予以废标处理,其风险由投标商自行承担 |
18 | 3.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 |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原件信封、投标文件正副本(上述文件均单独密封且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可以和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同一投标文件袋中)。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19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答疑问题发送至xjzs420@163.com邮箱(需提供所需答疑问题盖章的扫描件一份和word版本一份),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的或未按本款要求形式提出的或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的解答要求将不被接受或答复。 |
20 | 4.2.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应在收到澄清后48小时内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
21 | 3.5.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10,000.00元(大写:柒拾壹万圆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
22 | 3.6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3 | 3.7.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 |
24 | 3.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7,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1、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ZSZC-B-2021002”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建议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汇款账户如下:单位名称: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七道湾支行开户行号:103881001270 账 号:30012701040007741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按要求将项目编号“ZSZC-B-2021002投标保证金”字样写在汇款用途栏里,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最迟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发生以下情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25 | 3.9 | 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及时间要求 | 投标人须提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
26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27 | 3.11.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否。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外。 |
28 | 3.2 |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密封要求 | 1、投标文件分为开标一览表信封、资格审查原件信封和投标文件信封,应包括下列内容: 1.1开标一览表信封: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支付的凭证(也可以为网上银行汇款凭证) 1.2资格审查原件信封:根据投标人须知3.1.3要求的开标资格审查原件的内容提供 1.3投标文件袋信封(投标文件正副本): (1)投标文件(文件编制详见第二章4.2) (2)投标文件正本扫描电子版(PDF格式) 2、投标文件信封封面和《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和资格审查原件信封封面上应写明: 采购人: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第几包)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正本”或“副本”、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原件)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投标文件密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可以密封在同一投标文件袋中。u盘请载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u盘与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4、开标一览表密封 投标人必须单独制作“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开标一览表密封在一个信封内。 5、投标文件信封及开标一览表信封及资格审查原件信封密封盖章 投标文件信封及开标一览表信封及资格审查原件信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及法人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6、若投标人参与多个包投标,投标文件信封及开标一览表信封按招标文件要求以包为单位分开制作并密封提交。否则其投标被拒绝。资格审查原件信封可不按包制作,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以包为单位分开制作装在资格审查原件信封里递交。 未按招标文件前附表投标文件制作及密封要求的,投标被拒绝。 |
29 | 3.3 | 投标文件的签署规定 | 1.投标文件的页面必须用印刷体打印。 2.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一般不准修改。个别非实质性修改之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才有效。 3.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逐一签署或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方为有效。 4.投标文件正本需逐页加盖公章,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处签署,并编好始末页码,如不按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提交正本1套和副本4套(如不满足将拒绝其投标),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或“副本”。 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当完全一致。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
30 | 4.1.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08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
31 | 4.1.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32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7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西五巷99号乌鲁木齐阳光酒店一楼商务厅 |
33 | 6.1.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甲方专家1名,其余4名专家从政采云平台上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34 | 7.1 |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媒介 | 新疆政府采购网 |
35 | 7.6.1 | 履约保证金 | 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
36 | 9.1 | 中标服务费 |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载明的“货物招标”计算。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
37 | 9.2 | 招标文件解释权 | 招标人拥有本套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 |
二. 投标人须知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被服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供货周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供货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9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 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 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偏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2.5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投标文件的格式见第六章。
3.2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密封要求
3.2.1标文件分为开标一览表信封、资格审查原件信封和投标文件信封,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开标一览表信封: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二)资格审查原件信封:根据投标人须知3.1.3要求的开标资格审查原件的内容提供
(三)投标文件袋信封(投标文件正副本):
(1)投标文件(文件编制详见第二章4.2)
(2)投标文件正本扫描电子版(PDF格式)
3.2.2投标文件信封封面和《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和资格审查原件信封封面上应写明:
采购人: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第几包)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正本”或“副本”、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原件)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2.3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可以密封在同一投标文件袋中。u盘请载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u盘与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3.2.4开标一览表密封投标人必须单独制作“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开标一览表密封在一个信封内。
3.2.5投标文件信封及开标一览表信封及资格审查原件信封密封盖章投标文件信封及开标一览表信封及资格审查原件信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及法人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3.2.6若投标人参与多个包投标,投标文件信封及开标一览表信封按招标文件要求以包为单位分开制作并密封提交。否则其投标被拒绝。资格审查原件信封可不按包制作,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以包为单位分开制作装在资格审查原件信封里递交。
未按招标文件前附表投标文件制作及密封要求的,投标被拒绝。
3.3投标文件的签署规定
3.3.1投标文件的页面必须用印刷体打印。
3.3.2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一般不准修改。个别非实质性修改之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才有效。
3.3.3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逐一签署或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方为有效。
3.3.4投标文件正本需逐页加盖公章,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处签署,并编好始末页码,,如不按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文件做废无效投标处理。。
3.3.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提交正本1套和副本4套(如不满足将拒绝其投标),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或“副本”。
3.3.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当完全一致。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3.4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
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上述文件为文字资料、产品彩页和数据,并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及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
(2)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见附件)。
(3)技术参数中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
(4)技术偏离表与投标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参数不符情况视为虚假应标,予以废标处理,其风险由投标商自行承担。
3.5 投标报价
3.5.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5.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5.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5.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7投标有效期
3.7.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
3.7.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7.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8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及时间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0 资格审查资料
3.10.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如缺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1备选投标方案
3.1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11.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12相同品牌的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修改通知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进行确认。
4.2.3招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出修改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2.4招标人发出的修改文件若前后存在不一致,以后发者为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1.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资格审查;
(5)开标和唱标的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6)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按开标顺序当众唱标,唱标以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并对唱标内容作以记录;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4.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 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载明的“货物招标”计算。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9.2招标人拥有本套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总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 | 质保期 | 供货周期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评标委员会: 记录人: 监标人: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被服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详见本章3.4.3 |
资格审查标准 | 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且唯一;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编写 |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供货要求 | 投标人要求供货周期、质保期、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3.1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投标人 |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1 | 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
2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 |||
3 |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
4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1 | 投标人的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且唯一; | |||
2 |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 |||
3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 |||
4 |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 |||
5 |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 | |||
6 | 投标人所要求供货周期、质保期、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评审结果: |
符合性审查表
备注:1、投标人应按资格审查标准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如缺项将导致废标;
2、资格审查后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无效标处理。
商务评分标准(20分) | 投标人业绩(4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全国性的非特定行业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提供两个得2分,每多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4分。业绩证明材料应附投标人与被服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应能体现出投标人业绩要求中的内容,上述证明材料如果不能体现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等与投标人业绩要求有关的数据信息的,还应提供由被服采购单位出具的能够体现上述事项的有效的销售业绩证明的复印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者或者无法证明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的,不予以认可。开标时出示合同原件,二者必须一致,不能出示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视为无效业绩。原料商业绩不可代替投标人业绩。 |
商务评分标准(20分) |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16分) | 在本地有实体店铺或在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4分), 2、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的质量、价格控制体系、具有专业的设计、生产(指缝制)、质检、专职可上门量体裁衣人员以提供技术服务支持(8分), 承诺仓库保证原料充足、5%样衣供应,能为及时响应售后服务工作提供保障(2分); 4、售后服务承诺(承诺包质保期二年、售后服务两小时响应、12小时到位)(2分)5、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3.2商务部分
技术标评分标准(50分) | 技术参数响应程度(35) | 根据所投产品的配置与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打分,没有偏离得35分,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具体参数对比,由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且同时提供样布、样衣。同款布型提供一份样布即可,不同类型样衣须按类别分别提供,未提供检验报告、样布、样衣任何一项,在偏离结果后扣减5分。) |
技术标评分标准(50分) | 产品工艺(10分) | 从样衣的剪裁标准情况(0-2分)、缝制粗糙情况(0-2分)、样衣尺码标准情况(0-2分)、刺绣logo的刺绣水准清晰牢固情况,(提供绣样即可)(0-2分)、面料舒适度(0-2分)酌情打分。 |
技术标评分标准(50分) | 产品外观、体验感(5分) | 外观美观、简洁、符合医护人员工作需求、符合患者使用需求、细节处理可提高穿着、使用舒适度(0-5分) |
技术部分
3.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4评审标准
3.4.1初步评审标准
(2)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4.2详细评审标准:详见见本章3.2
3.4.3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
(一)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部分:30分;
(2)商务技术部分:70分;
(二)报价评分方法
(1)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
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若投标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投标商和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格=投标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100%-6%)+投标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价格给予5%的扣除,则其评标价格=《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价格部分×(100%-5%)+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
商务技术得分:按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打分。
说明:评委对各投标人商务、技术内容量化打分时,合计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相差20%以上时,应当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否则不予计分。
3.5评标程序
3.5.1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单独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如缺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资格审查含:
1)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原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原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2本次招标按招标文件中投标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将投标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
3.5.3宣开标和唱标的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3.5.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按开标顺序当众唱标,唱标以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并对唱标内容作以记录。
3.5.5评标原则在开标会议上宣布。
3.5.6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5.7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
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5.8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评标有关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5.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要求评标纪律
3.5.10评委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设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5.1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意向。
3.5.12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3.5.13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3.6评标过程
3.6.1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3.6.2开标后评委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3.6.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会将对投标商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符合
性进行审查。如果投标商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其投标将被拒绝。符合性审查内容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7.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确定每一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7.3 投标文件的澄清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评标结果
(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甲方(买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医院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出售以下医疗被服一事达成如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厂家(如有) | 数量 | 金额(元) | 成交金额(元) |
合计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 该价款为含税价。 |
购买被服清单及价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完全符合乙方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数量、单价、金额等条件,并全面响应标书及答疑文件。
本合同若有详细的双方签字的物料清单,请详见附件。
产品的交付期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按甲方指定时间交付全部产品。
产品运输和验收
(1)乙方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产品增常使用前的包装、运费、装卸费、保险等所有费用。
(2)产品全部到达现场后,乙方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归口管理处室,以便甲方安排接收。经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清点、外观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与清单信息不符或外观毁损等问题,乙方应在 3 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
甲方不接受部分交付。产品部分到场或乙方补足、调换部分产品期间,已到场的产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及费用。
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清点,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3)产品全部到货外观检验合格,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付款方式 :按(2)种方式
(1)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以 转账支票 的方式支付货款,在 / 个月内付清。
(2) 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提供合同总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的同时,于水磨沟区政府相应金额专项资金拨付至甲方后 7 天内支付货款的30 %计 元;产品全部交付验收合格水磨沟区政府相应金额专项资金拨付至甲方后起 30 天内支付货款的 65 %计 元;余款 5 %计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该款在质保期满不存在遗留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不到位问题的前提下,水磨沟区政府相应金额专项资金拨付至甲方后的情况下,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质保期满时仍未解决的,甲方有权中止支付质量保证金,直至故障排除。(具体条款,可在中标后与甲方协商确认)
4、伴随服务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售后响应时间 2 小时,到场时间 12 小时(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
(2)乙方负责免费提供售后优质的服务。
6、索赔条款
(1)如经检验确认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买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卖方进行补救;
A、接受买方退货,并将全额货款偿还买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B、按照产品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买方所遭受的损失,将产品贬值,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C、调换有瑕疵的产品,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和性能,卖方同时负责因此而产生和一切费用和买方的一切直接损失。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或质保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按每日迟交产品的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提供服务或甲方解除合同为止。延期交货十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争端的解决
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签约双方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9、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配置清单 □物料配置清单
(2)技术标准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
10、特别约定:
甲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医院 乙方:
甲方工作电子邮箱: 乙方工作电子邮箱:
(盖章)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日期: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总体需求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并达到招标人要求。
3、供货周期:按甲方指定周期供货并安装,如不能按期供货安装,将追究其严重违约责任。
4、质保要求:质保期二年
5、售后服务响应要求:售后服务2小时响应、12小时到位。
6、在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二、预算金额:71.00万元
三、设备需求一览表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医疗被服的供货、验收及后续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
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医疗被服一批 | ||||
序号 | 产 品 名 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医生冬季长款长袖大褂 | S/M/L/特 | 件 | 450 |
2 | 医生夏季长款短袖大褂 | S/M/L/特 | 件 | 450 |
3 | 护士冬季分体式长袖工作衣 | S/M/L/特 | 套 | 300 |
4 | 护士夏季分体式短袖工作衣 | S/M/L/特 | 套 | 300 |
5 | 洗手衣裤 | S/M/L/特 | 套 | 450 |
6 | 急诊科医护分体式长袖冬装 | S/M/L/特 | 套 | 18 |
7 | 急诊科医护分体式短袖夏装 | S/M/L/特 | 套 | 18 |
8 | 工勤分体式长袖冬季工作服 | S/M/L/特 | 套 | 20 |
9 | 工勤分体式短袖夏季工作服 | S/M/L/特 | 套 | 20 |
10 | 病号服分体式长袖 | S/M/L/特 | 套 | 600 |
11 | 床单 | 180*260 | 套 | 1140 |
12 | 被套 | 150*230 | 套 | 1140 |
13 | 枕套 | 55*75 | 套 | 1140 |
14 | 被芯 | 150*200 | 条 | 400 |
15 | 枕芯 | 48*65 | 条 | 400 |
16 | 褥子 | 90*200 | 条 | 400 |
17 | 双层包布 | 90×90cm | 条 | 10 |
18 | 双层包布 | 60×60cm | 条 | 60 |
19 | 双层包布 | 40×40cm | 条 | 30 |
20 | 双层包布 | 30×30cm | 条 | 30 |
21 | 双层包布 | 70×70cm | 条 | 350 |
22 | 双层包布 | 120×120cm | 条 | 50 |
22 | 双层包布130×130 | 130×130 | 条 | 120 |
23 | 双层包布80×80 | 80×80 | 条 | 60 |
24 | 双层包布50×50 | 50×50 | 条 | 40 |
25 | 双层包布200×150 | 200×150 | 条 | 180 |
26 | 单层治疗巾70×50cm | 70×50cm | 条 | 310 |
27 | 单层治疗巾50×40cm | 50×40cm | 条 | 80 |
28 | 洞巾50×50cm | 50×50cm | 条 | 50 |
29 | 手术洞巾380×200cm | 380×200cm | 条 | 30 |
30 | 布制手术衣(特大号10件/大号60件/中号30件) | 布制手术衣(特大号10件/大号60件/中号30件) | 件 | 100 |
本项目具体招标采购内容见下表:
产 品 名 称 | 规格 | 产品参数 | 备注 |
医生冬季工作衣 | S/M/L/特 | T/C.42/2*21.138*71精梳漂白涤卡,长款长袖大褂 | 配护士帽(燕尾帽) |
医生夏季工作衣 | S/M/L/特 | T/C.23*22.6.104*61精梳漂白涤夫,长款短袖大褂 | 个别科室长袖 |
护士冬季工作衣 | S/M/L/特 | T/C.42/2*21.138*71精梳漂白涤卡 | |
护士夏季工作衣 | S/M/L/特 | T/C.23*22.6.104*61精梳漂白涤夫 | |
洗手衣裤 | S/M/L/特 | 纯棉纱卡(耐氯漂):纱支20*20 .经纬密108*58,分体式 | 各科室衣服颜色可区分 |
急诊科医护冬装 | S/M/L/特 | T/C.42/2*21.138*71精梳墨绿涤卡,分体式 | |
急诊科医护夏装 | S/M/L/特 | T/C.23*22.6.104*61精梳墨绿涤夫,分体式 | |
工勤冬季工作服 | S/M/L/特 | T/C.42/2*21.138*71精梳墨绿涤卡,分体式 | |
工勤夏季工作服 | S/M/L/特 | T/C.23*22.6.104*61精梳墨绿涤夫,分体式 | |
病号服 | S/M/L/特 | T/C.23*22.6.104*61精梳棉涤夫,分体式 | |
床单 | 180*260 | 面料:漂白涤夫,配棉比65涤*35棉,纱支30*30 | 床单长宽度须在床垫下能打结固定 |
被套 | 150*230 | 面料:漂白涤夫,配棉比65涤*35棉,纱支30*30 | 被套略长于被芯,采用系带式封口,系带要牢固 |
枕套 | 55*75 | 面料:漂白涤夫,配棉比65涤*35棉,纱支30*30 | 采用系带式封口,系带要牢固 |
被芯 | 150*200 | 棉胎外包纯棉本白布,纱支21*21,内芯2.5KG | 国标二级棉絮 |
枕芯 | 48*65 | 枕芯皮:采用漂白涤夫,配棉比65涤*35棉,纱支30*30内;填充物:PP棉大于600G | |
褥子 | 90*200 | 棉胎外包纯棉本白布,纱支21*21,内芯2.5KG | 国标二级棉絮 |
双层包布 | 规格详见预算表 | 墨绿纯棉纱卡面料,纱支21*21 | |
单层治疗巾 | 规格详见预算表 | 墨绿纯棉纱卡面料,纱支21*21 | |
洞巾 | 规格详见预算表 | 墨绿纯棉纱卡面料,纱支21*21 | |
要求:均需绣医院名称及logo | |||
所有产品缩水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涤卡缩水率≤2%,棉缩水率≤6%;所有产品需附质检报告及样布样品。 |
★ 三、技术性能指标
第六章 投标文件主要参考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医疗被服一批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联系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商务偏离表
规格功能、技术参数偏离表
资格审查资料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其他资料
注:1、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顺序制作,编好始末页码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一一列明并对应。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的全部内容和,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提供本项目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供货周期为: 。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5)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商务偏离表
(8)规格功能、技术参数偏离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商务部分
(11)技术部分
(12)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项目编号 | |
2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3 | 质保期 | |
4 | 供货周期 | |
备注 |
二、开标一览表
兹声明:以上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有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代理(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一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后单独提交。
2、本表格式不得更改,投标人只能按要求填报,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分项报价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型号规格 | 品牌 |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合计金额应为各分项价格之和。
2、请各投标人根据投标方案,在本表中详细写明所有产品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及品牌。
3、综合单价必须包括产品本体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各种税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五、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凭据复印件;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与开标一览表一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后单独提交。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七、商务偏离表
投标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注:与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一)采购总体需求”逐条对应填写。
序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对应页码 |
投标商代表签字:
八、规格功能、技术参数偏离表
投标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注:与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三)技术性能指标”逐条对应填写。
投标商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备注 |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本表后应附:
1、投标人应出具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制造商授权书(如需)
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医院
我们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的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定和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唯一的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理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设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予 (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认可和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将作为上述投标的共同投标者并联合以及分别地对投标要求负责。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 (盖章) 制造商: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1. 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此处应附制造商授权书的复印件,格式如上所示。
投标人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
2.允许实际开具的授权书与本授权书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授权书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三)投标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名称 | |
设备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 履约情况 | |
备注 |
十、商务部分
(一)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投标人填写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投标人与被服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应能体现出投标人业绩要求中的内容,上述证明材料如果不能体现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等与投标人业绩要求有关的数据信息的,还应提供由被服采购单位出具的能够体现上述事项的有效的销售业绩证明的复印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者或者无法证明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的,不予以认可。
开标时出示合同原件,二者必须一致,不能出示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视为无效业绩。原料商业绩不可代替投标人业绩。
(二)技术培训方案(格式自拟,内容响应招标文件)
(三)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方案(格式自拟,内容响应招标文件)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性能简要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十一、技术部分
(一)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此表可扩展。
(格式自拟,规模功能、技术参数偏离内容,可不重复粘贴,说明参照规模功能、技术参数偏离表即可,须附:检验机构出具的医疗设备检测报告)
整体方案(格式自拟,内容响应招标文件)
运输方案(格式自拟,内容响应招标文件)
可操作性、可维护性方案(格式自拟,内容响应招标文件)
十二、其他资料
1、其他技术支持资料
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
制造商 | 品牌 |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产品所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码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金额 |
(若有,请如实填写)
制造商 | 品牌 |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产品所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码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金额 |
(1)节能产品明细清单 报价货币种类金额单位:元
(2)环保产品明细清单 报价货币种类金额单位:元
注:
1、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2、若无货物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则不填写此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1.节能产品: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 tp://www.ccgp.gov.cn )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http://hzs.ndrc.gov.cn )
中国质量认证心网站( http://www.cqc.com.cn )
2.环境标志产品: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
国家环境保护部网( http://www.sepa.gov.cn )
中国绿色采购网( http://www.cgpn.cn )
3.属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须从以上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并注出所在位置。
4.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 | 2 | 3 | 4 | 5 | 6 | 7 |
标段(包) |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名称 | 数量 | 报价(元) | 价格评审扣除金额(元) | 品牌型号规格 | 制造商 全称 |
本标段(包)总计: (元) |
4、小微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若有,请如实填写)
报价货币种类:
注:
1、当一个标段(包)内有多个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时, 投标人应按序号详细填写。
2、栏目5=栏目4×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比率的优惠幅度。
3、若所供应的产品不具备此类评审优惠条件,本“中小价格扣除明细表” 不必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名称(第几包)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我公司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小型、微型企业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工商行政注册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2.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投标文件中无上述证明文件,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
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名称(第几包)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备注: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投标文件中无上述证明文件,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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