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车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BGZZB123105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4.招标人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18号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最高限价:143万元。
7.本次招标内容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本项目采购7座商务车5辆和轿车1辆,包括车辆的供货、制造、运输、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8.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9.标项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项。
10.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三)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四)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服务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合同,不得接受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包)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投标人须承诺:(1)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若最终入围本项目同时又未曾在工行开立账户的,同意在工行开立账户并使用工行账户作为本项目关联款项的收款账户。若已在工行开立账户的,同意在入围本项目后使用工行账户作为本项目关联款项的收款账户。
(八)本项目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备相应货物的经销能力及商业信誉,具备按时供应货物、保证货物质量等货物销售能力]。
(2)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须符合安全行车条件、各种证件齐全、车况良好、整车为六个月内出厂的新车。
(3)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全辖区。
(2)投标人应具备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全辖区的服务和配送能力。
(3)投标人没有出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预防串通采购交易,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标项只能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3)获取网址: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zecc.com/)。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要求,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网上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nbgzecc.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4)文件发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87312175、0574-87321998
联系邮箱:337409979@qq.com、372253341@qq.com。
(5)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供应商只有在“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注:请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且支付标书费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是否报名成功。
12.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20日下午16:00时前向招标机构交纳2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9月21日上午9:00时前递交至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1楼)2119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包封的投标文件,未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4.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3年9月21日上午9:00时前递交至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1楼)2119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5.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及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zecc.com/)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1楼2102室
业务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74-87312175、0574-87321998
电子邮件:337409979@qq.com、372253341@qq.com
账户信息:
户 名: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新城航运中心支行
账 号:3901140219100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