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胸腔镜手术器械院内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胸腔镜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招标时间:2021年12月23日(周四)上午9:00
地址: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医院五楼会议室
一、项目编号:DYEY2021087#
二、招标内容:胸腔镜手术器械一套(明细见附表)
三、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的原厂授权,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外地投标商请参照东营市疫情指挥部要求准备健康材料。https://mp.weixin.qq.com/s/QhCJCOl1rlJVK_8-YvqE1w
四、招标文件要求:
本次招标不发售招标文件,请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要求制作设备投标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内容与正本相同,不需要盖章):
(一)企业基本概况;
(二)实施所投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优势;
(三)所报设备资料原件、中文说明书及产品检测报告等、投标报价情况:本项目报价包括数量、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偏离表、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包括设备、备品备件及其到达指定地点的运输、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等全部费用);
(四)相关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参加招标必须按顺序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产品的原厂授权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其他相关资质;
(五)项目报价单(见附件二)。
六、招标现场需要按以下标准交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现场需要按以下标准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密封并标示公司名称,授权人签字)。中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连同首付款一同退还。
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完全接受认同本招标通知的内容,如投标人本次采购中存在任何弄虚作假现象,不退还保证金。
六、评标办法:要求招标现场提供实物样品或相关图册资料,满足院方要求,低价中标。
七、质保及付款方式:质保一年;到货验收合格付款90%,质保期满一次性全额付清尾款。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46-6883295
地 址: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区门诊楼312招标办(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