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公益林市场化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6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15-20230117-1093
预算金额360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林忆南021-685426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公益林市场化养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5-20230117-1093
项目名称:2023年度公益林市场化养护项目
预算编号: 1522-W12955
预算金额(元): 3600000元(国库资金:36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3年度公益林市场化养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预算金额:3600000元(国库资金: 360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交付地址:2023年度公益林市场化养护项目地块(东至六奉公路,西至航头镇镇界),养护面积1782855.5046平方米。招标内容包括公益林日常养护管理,包含:林地管理、林木管理和专项管理等三方面十项内容;其中林地管理包括杂草控制、林地保洁、沟渠清理及排灌、病虫害防治和冬翻松土;林木管理包括林木修枝与补植、林木涂白;专项管理包括林地巡查、防灾减灾和设施维护等。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一招一年。服务期限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本次服务期合同暂定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4.2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4联合体投标的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30日至2023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3年02月20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2月8日09:00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285号;联系人:潘晨;联系电话:15618686097。踏勘期间,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答疑时间:时间:2023年2月9日14:00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A02室。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285号
联系方式:021-58178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B06室
联系方式:021-68542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忆南
电 话:021-68542626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docx
86.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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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公益林市场化养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5-20230117-1093
项目名称:2023年度公益林市场化养护项目
预算编号: 1522-W12955
预算金额(元): 3600000元(国库资金:36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3年度公益林市场化养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预算金额:3600000元(国库资金: 360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交付地址:2023年度公益林市场化养护项目地块(东至六奉公路,西至航头镇镇界),养护面积1782855.5046平方米。招标内容包括公益林日常养护管理,包含:林地管理、林木管理和专项管理等三方面十项内容;其中林地管理包括杂草控制、林地保洁、沟渠清理及排灌、病虫害防治和冬翻松土;林木管理包括林木修枝与补植、林木涂白;专项管理包括林地巡查、防灾减灾和设施维护等。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一招一年。服务期限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本次服务期合同暂定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4.2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4联合体投标的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30日至2023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3年02月20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2月8日09:00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285号;联系人:潘晨;联系电话:15618686097。踏勘期间,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答疑时间:时间:2023年2月9日14:00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A02室。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285号
联系方式:021-58178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B06室
联系方式:021-68542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忆南
电 话:021-68542626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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