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园区魏俞线(新枫大道—320国道)供水管道迁改工程(一标段)补充文件(1)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3.4.1中投标保证金原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 /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现统一修改为:“银行保函(电子或纸质)/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
2、本项目招标文件3.4.1中“(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的内容,统一修改为:
“①、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I、银行保函应当为在浙江省内各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
II、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具有同等的投标保证金效力。
III、所选用的银行的保函文本主要条款应涵盖保证的范围保证金额、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贵任的形式、索赔、保证责任的解除、免责条款、争议的解决等。
IV、银行保函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届满后28日内继续有效。
V、银行保函制作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模板中,银行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
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收。纸质银行保函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以此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交纸质银行保函原件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以投标保证电子保函(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选择银行保函),网址:http://ggzy.jiashan.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
3、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中“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记录由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银行保函缴纳的按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为准”,
统一修改为:“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银行转账形式及投标保证电子保函(银行保函)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记录由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纸质银行保函缴纳的,由评标委员审核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的要求)”。
4、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5、本补充文件一经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jsmain/)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6、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jsmain/)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招标人:嘉善县幽澜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13967342796
地址: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体育北路950号
招标代理: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庄思远,0573-84490221
地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3号善商大厦1号楼(东)7楼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