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七家镇精品民宿及百工坊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13080020240057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田海侨0314-7250003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伟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兆冰0314-70610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七家镇精品民宿及百工坊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40057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03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4-09-05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9-20 09:00:00
开标时间: 2024-09-20 09:00:00
正式公告

七家镇精品民宿及百工坊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家镇精品民宿及百工坊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已由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隆数政投资复[2024]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化县七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化县七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2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百工坊 200平方米、星空精品民宿 22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只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信誉要求: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含联合体及其成员各方)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3.1.2其他要求1.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注:开标时间前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网络连接畅通。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请在开标时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解密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和网站技术。具体操作可点击网站右下角的【投标流程】,下载查看网上开标的操作视频,如因投标人不了解网上开标流程或未及时关注开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3.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行“评定分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30 09:00至2024-09-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0 09:00,地点为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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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隆化县七家镇人民政府 田海侨0314-725000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承德伟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韩兆冰 0314-706100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隆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4-7065230、0314-7065920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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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隆化县七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伟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隆化县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安州街道景怡小区F座5单元402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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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68150
联系人:

田海侨

联系人: 韩兆冰
电话:

0314-7250003

电话: 0314-706100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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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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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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