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永发改许准字【2023】2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永县园区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江永县园区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永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江永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
2.3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45892.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459.26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42868.46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4191.52平方米,门卫室及管理用房289.4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9.8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6594.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2805.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665.62万元。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72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包括:
□勘察、测绘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其他)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对项目进行工期优化和对施工质量的监控。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法定职责。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到质保缺陷期满止(具体范围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造价咨询服务:□审核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D型(从施工开始)(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造价咨询等相关内容。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提供上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12月08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投资总额 3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的全过程咨询或监理业绩或造价咨询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任监理负责人或者造价负责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2018年7月20日以前取得的土建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等同于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造价单位名称一致。
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允许有在监项目。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将参照湖南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
3.2.7其他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3年12月08日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1月0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3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6-5751942。
9. 其他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6-8520930。
9.3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 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 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4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 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5 开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 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6 投标担保金额:伍万元整,递交形式为:采用银行转账、承诺或保函缴纳方式,保函缴纳形式为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江永县园区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江永县潇浦镇永明北路128号
联 系人: 毛川
电 话:17774621197(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商贸街四栋四楼
联系人: 李春红
联系电话:0746-8123779 17700257277(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