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P-DY-20240801-000023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镇电,镇海天然气,镇海燃气热电2024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年度审核及评估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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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污许可证监测项目检测服务 | 1 | 项 | 6% | 2025-03-31 | 宁波镇海 |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
2 | 排污许可证监测项目检测服务 | 1 | 项 | 6% | 2025-03-31 | 宁波镇海 | 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3 | 排污许可证监测项目检测服务 | 1 | 项 | 6% | 2025-03-31 | 宁波镇海 |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咨询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符合《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制度》6.12.1条所规定的续签理由:6.12.1 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5年。镇电公司2023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年度审核及评估服务项目于2023年3月与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签约,签约合同期限一年。在深入现场检查、数据收集、环保监督及管理、技术能力、评估报告编制和质量、可靠性及信誉等方面都表现良好,考虑到项目的连续性并有利于评估报告编制和质量管理、环保监督及管理,与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续签2024年镇电公司(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合同。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306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8-05 至2024-08-08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王工 | 电话: 15088833238 |
联系地址:浙江宁波镇海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