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市中心】航空路跨东风大道高架桥工程项目设计(HBSY-202204SZ-010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y-202204sz-010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工0719-8632036
招标代理机构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11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4-15 18:37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航空路跨东风大道高架桥工程项目设计(HBSY-202204SZ-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204SZ-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路跨东风大道高架桥工程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起点接林荫大道2号线与火箭路立交桥,中途横穿茅箭区普林工业园,上跨东风大道,终点接龙门隧道入口。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2600米,其中,航空路(起点—林荫大道3号线)段采用地面道路形式,红线宽42米,双向六车道;航空路(林荫大道3号线—标致路)段采用高架+地面铺道的建设模式,主线采用高架桥上跨,断面宽度22.5米,双向四车道+紧急停车带,地面辅道断面宽度36-54.5米,双向四车道。在马家河西侧设置一进一出两处匝道,将主线与西岸规划路衔接;在东风大道东北侧设置一处下桥匝道,与地面辅道衔接,在东风大道东南侧设置一处上下桥匝道,与标致路衔接。主要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机动车道净空高度≥4.5m,人行道净空高度≥2.5m;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的设计年为限20 年; 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15 年; 桥梁、通道设计基准期为100 年,其他构筑物年限为 50 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叉工程、桥梁工程、通道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缆线管沟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根据十堰市城市整体规划、本项目的可研报告、勘察成果报告及相关批复等文件,完成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叉工程、桥梁工程、通道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缆线管沟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参加初设评审汇报、施工图设计、BIM技术服务设计及全过程相关设计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等。其它内容包括配合招标人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手续报批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5-20。其中: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3)近五年完成过1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55000万元的市政项目(含有道路、桥梁)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4月16日至2022年04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11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④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
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82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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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招采一部
电话:
0719-8632036
电话:
1350868665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269024488@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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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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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2年04月1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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