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物探辽河物探分公司2023-2024年地震勘探项目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gp23s-bid01-05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乾138312112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方物探辽河物探分公司2023-2024年地震勘探项目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P23S-BID01-054
1. 招标条件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招标管理部门批准通过,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河物探分公司作业区块行政区划包含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省区;作业区域地表为东北平原、内蒙草原及沙丘、戈壁及山地等。地震勘探项目施工过程需租赁各种类型车辆用于保障项目生产,包括轻型皮卡车、轻型卡车、生产指挥车(SUV)、中型客车、厢式载货车等。
2.2 招标范围::
(1) 服务范围:辽河物探分公司辽河及外围地区2023-2024年地震勘探项目车辆租赁服务(不含长庆探区、西南探区等公司区域一体化招标项目覆盖区域)。
结合2023-2024年辽河及外围地区地震项目实际情况,需要5种车型来满足生产,主要包括:轻型皮卡车、轻型卡车、SUV、中型客车、厢式货车等。辽河及外围地区地震勘探项目启动最多时需租赁车辆数量及用途:
中型客车需求约30辆(19-25座),用于地震勘探项目测量、钻井辅助、下药、采集过程中接送人员。
轻型皮卡车辆需求约100辆(四驱),用于地震勘探项目测量、钻井辅助、采集等工序运送人员及设备物资。
轻型卡车需求约30辆,要求双排,乘员5座,核载吨位1.5吨-2吨,用于地震勘探项目采集工序运输节点仪器和全气动风钻。
生产指挥车需求约20辆(SUV),用于地震勘探项目生产指挥。
厢式载货车需求约5辆(载重3-5t),用于运输节点仪器和生活运输。
车辆实际使用数量依据生产实际状况进行调整,实际使用存在数量差异。
总体要求车辆年限8年以下,车辆外观、发动机、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系统、传动系统、灯光系统、轮胎(含备胎)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要求驾驶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机动车驾驶证有效、可驾驶对应车型,中型客车驾驶员具有5年及以上驾龄,其他车型驾驶员要求3年及以上驾龄。
工作期限根据项目施工期确定,按车辆在用天数结算,服务期间车辆维修保养费自行承担。一旦进入项目进行服务,服从地震队安排,不可随意离场。
(2)招标控制价(不含税):
序号 | 设备名称 | 核载人数(标吨) | 租赁性质 | 长庆地区招标价格 (元/天) | 备注 |
1 | 轻型皮卡车 | | 不含驾驶员/含驾驶员 | 180/370 | |
2 | 生产指挥车 | SUV(四驱) | 不含驾驶员/含驾驶员 | 220/410 | |
3 | 中型客车 | 19 座以下/20-25 座 | 含驾驶员 | 480/520 | |
4 | 轻型卡车 | | 含驾驶员 | 308 | |
5 | 厢式载货车 | | 含驾驶员 | 350 |
注:
1)最高限价为不含税价格。
2)车辆各类保险,维修保养费,管理费及人员伙食费、体检费,安全生产责任险及驾驶员人身意外险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报价高于控制价的,否决投标。
4)投标人须按招标控制价进行整体下浮报价,不按单个车型招标控制价分别下浮报价。
(3) 预计工作量/预计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2.4服务方式: √干租 √湿租
2.5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段:
√否
2.6服务地点: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等施工地区。
2.7结算方式:招标方根据生产进度进行结算,使用承兑期限不高于6个月的昆仑银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使用比例100%。
2.8计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的计价方式,即:按元/天•台(不含税)的方式,结算时投标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9资金来源:直接生产成本。
2.10项目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辽河物探分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人不能转包和分包。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6 月 1 日-2023年5月31日)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服务合同及发票(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目前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5 人员要求:
投标人公司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项目现场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要求提供的车辆驾驶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机动车驾驶证有效、可驾驶对应车型,中型客车驾驶员具有5年及以上驾龄,其他车型驾驶员要求3年及以上驾龄。
3.6 设备要求:
(1)投标人至少有60台具有实际控制权含驾驶员的轻型皮卡车,至少有10台具有实际控制权含驾驶员的轻型卡车,至少有10台具有实际控制权含驾驶员的中型客车,以上均含自有车辆的数量。
(2)提供的车辆年限8年以下,投标方必须保证车辆按时年审并合格,性能能够满足车辆租赁服务需要,安全可靠性高,车况良好。
(3)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协议车辆提供签订合同和行驶证扫描件,对应车辆提供驾驶员身份证及驾驶证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时提供的车辆及人员能随时用于辽河及外围地区项目生产中。
3.7 履约能力
投标人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
近三年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B类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
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或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出现过重大问题。
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约定投入设备和人员资源的,投标结果无效。
3.8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必须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相关管理部门处罚,以下列平台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
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9其他要求
(1)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27 日至2023年7月3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或纸质两种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纸质发票将按照投标人报名登记信息邮寄。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7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点击支付(即分配)保证金——刷新查询购买状态,确保状态为“已付款”,投标保证金递交即为成功。
注: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与昆仑银行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网)(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8.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于乾 邮箱: yuqian01@cnpc.com.cn
电 话: 0312-3821518 手机: 13831211219
单位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物探支行
账号:1305 0166 6208 0000 2287
行号:1051 3520 0010
地址:涿州市双塔区办事处甲秀路东安社区(物探局五号院)科技楼B座
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22-25913109
邮箱:liugdong@petrochina.com.cn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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