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永安监狱办公用品、日用品配送服务(2)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4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大辰招标[2024]056号
预算金额46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先生0598-363319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建省永安监狱办公用品、日用品配送服务(2)年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1幢2单元32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辰招标[2024]056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永安监狱办公用品、日用品配送服务(2)年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
包号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办公用品、日用品配送服务
1项
460000.00元
4600.00元
批发业
注:1、本项目设一个合同包,供应商按合同包响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的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2、本项目合同期为2年,总计预算金额为46万元,但合同期内,该合同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合同包预算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配送期限届满)。
    3、本项目响应下浮率不得低于20%,响应下浮率不得超出两位小数位,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4、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总报价=预算金额×(1-响应下浮率),各货物的响应单价=各货物单价基准价×(1-响应下浮率)。
    5、货物单价基准价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配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2年,总计预算金额为46万元,但合同期内,该合同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合同包预算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配送期限届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2)法定条件:
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 2023 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以及执照,审计报告所签署的会计师资格证书;资信证明为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出具资信证明的银行须有材料能证明为基本开户银行;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有写所致的单位(接受人),单位(接受人)名称为福建省永安监狱,否则无效。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⑦信用记录查询结果:a.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b.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c.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d.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⑧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自行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的(黑名单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1幢2单元326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1幢2单元32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1幢2单元32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受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1幢2单元326室),填写《磋商文件领取备案登记表》并按磋商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邮件获取:
①填写《磋商文件领取备案登记表》并将《磋商文件领取备案登记表》、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1172115970@qq.com (报名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②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相关文件是否收悉;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领取备案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
注:有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永安监狱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大洲后26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 0598-3633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1幢2单元326室            
联系方式:罗女士 18020857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罗
电 话:  18020857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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