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装修改造作业楼三楼、四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03日 15: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装修改造作业楼三楼、四楼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3日 15:4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7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
预算金额 | ¥91.29266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园、冯建正、宋苏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8897121、18690299112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0991-497934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园、冯建正、宋苏金 0991-8897121、18690299112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告附件.docx |
项目概况
某单位装修改造作业楼三楼、四楼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YAKKD-G1013
项目名称:某单位装修改造作业楼三楼、四楼项目
预算金额:91.29266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2926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单位装修改造作业楼三楼四楼项目,包括三楼四楼办公室整修(建筑与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三楼四楼卫生间及楼梯整修(建筑与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装修改造作业楼三楼四楼项目(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为乌鲁木齐市,以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90 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无“三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独资)和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无“三资”背景相应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及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建造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建造师个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承诺书;3.4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3.5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 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 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表),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3.6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时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3.7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注:所有截图以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在上述平台网站查询为准。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由招标人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3.9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至 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留存)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某单位装修改造作业楼三楼、四楼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装修改造作业楼三楼、四楼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包括三楼、四楼办公室整修(建筑与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三楼四楼卫生间及楼梯整修(建筑与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装修改造作业楼三楼四楼项目(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2.2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某单位装修改造作业楼三楼、四楼项目,包含区域内修缮、装修及附属工程等。
招标控制价:912926.65元。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某单位装修改造作业楼三楼、四楼项目,包括三楼四楼办公室整修(建筑与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三楼四楼卫生间及楼梯整修(建筑与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装修改造作业楼三楼四楼项目(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为乌鲁木齐市,以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无“三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独资)和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无“三资”背景相应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及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建造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建造师个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承诺书;
3.4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3.5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 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 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表),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3.6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时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注:所有截图以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在上述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由招标人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3.9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申请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2.1现场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留存)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2.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11:00(北京时间)。
7.2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或投标被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被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及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1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 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11:00(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0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只需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及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1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张先生
移动电话:0991-4979345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项目负责人:王园、冯建正、宋苏金
联系手机:0991-8897121、18690299112
电子邮件:1546008193@qq.com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戴先生
办公电话:0991-497933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某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31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 0991-4979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王园、冯建正、宋苏金 0991-8897121、18690299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园、冯建正、宋苏金
电 话: 0991-8897121、186902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