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巡逻勤务岗亭建设项目意向公开(2024-JWHEXC-W1002)(第1包)
金额
49.2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25万元
招标公司许昌某部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1843883915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拟采购巡逻勤务岗亭及配套设备建设,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现将技术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厂商可以对项目技术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厂商予以监督支持。

厂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厂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厂商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相应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厂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厂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

许昌某部巡逻勤务岗亭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巡逻勤务岗亭建设项目

49.25

 

  • 初步技术参数要求

见附件1 

    四、公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15日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意向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49406913@qq.com,邮件主题:许昌某部巡逻勤务岗亭建设项目+供应商名称)向我部反馈,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18438839150,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见附件二):

1.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说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等不需要提供);

5.承诺书;

6.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反馈表。

按照序号编号1-6顺序制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我部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相关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文件为准。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监督部门反映。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某部内网》http://18.15.240.3/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8438839150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人:孙先生

办公电话:1880374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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