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迎宾馆一期局部提升改造项目(灯光亮化工程维修)招标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k-cjs-2024-jzxcs-gc-08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亿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代理联系人白晓1510994321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7
公告正文
昌吉迎宾馆一期局部提升改造项目(灯光亮化工程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K-CJS-2024-JZXCS-GC-0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迎宾馆一期局部提升改造项目(灯光亮化工程维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庭州印象文化旅游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迎宾馆一期主楼南侧、东侧、北侧原有亮化灯具,供电线路的维修、更换,包括
景观小品灯具、树景灯具维修、改造等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迎宾馆一期局部提升改造项目(灯光亮化工程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迎宾馆一期局部提升改造项目(灯光亮化工程维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业缋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投标企
业可不提供企业业缋;
4、项目负责人业缋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缋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
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均
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姓名。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
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
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
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8囗00时00分到2024年06月03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长宁南路69号沣美大厦12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7日16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长宁南路69号沣美大厦12楼开标室
七、其他
投标报名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问、地点:2024年05月28日-2024年6月3日(上午:10:00-14:00 U
下午:16:00-20: 00)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长宁南路69号沣美大厦12楼;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6月17日下午16:30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
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逾期不予接受。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长
宁南路69号沣美大厦12楼开标室;
3、投标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3)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4)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5)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6)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原件)(7)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8)“信用中国”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
告发布日期之后,否则无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以上资料需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招标文件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 12000.00元(壹万贰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2024年6月17日14:00,(投标人应充
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
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
义缴纳。
3.投标保证金如为转帐或电汇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新亿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单位名称:新疆新亿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新疆银行昌吉分行,
开户账号:0805280000000390、开户行行号:(31388508023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市庭州印象文化旅游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庭州印象文化旅游管理有限贵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994-25855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亿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路街道晶彩城社区长宁南路沣美大厦12层
地 址
1206室(69区2丘29栋)
联系人: 白晓
电 话: 15109943213
电子邮件: 57164407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冫(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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