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建融2020招字2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建融-公开招标-闽建融2020招字24号-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在建工程项目管理行为评估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人对本项目各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做出以下答复:
1、招标文件P39“6.4 :乙方按期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咨询服务任务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资料,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审定及双方签字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结算余款。”可否理解为“按每年度结算一次”,请招标方明确。
答:所指结算只有一次,即乙方完成第二年第四季度任务后及时向甲方方提出结算申请。
2、招标文件报价表中“样板房评估、机电专项评估”的报价单位为“元/项目.次”,可否请招标方考虑将招标文件内所有有关“元/项目.次”的单位调整为“元/标段.次”。另外,招标文件P41“7.2(9)同一项目,如因标段划分较多、开工面积较大等原因,乙方应延长单元检查时间或增加检查人员,安排充足时间、人力进行检查,此部分不增加费用。”因报价按照“元/标段.次”计费 ,故前后矛盾,可否请招标方删除此条款。
答:(1)“万元/项目.次”与“万元/标段.次”均为一个评估单元次的报价。样板房评估与机电专项评估均指按一天的评估工作量报价。若实际评估工作量较大,单个项目的实际评估天数超过一天时,将按实际评估天数乘以单元次费用计算,即一天为一单元次。
(2)删除招标文件P41中的“7.2(9)同一项目,如因标段划分较多、开工面积较大等原因,乙方应延长单元检查时间或增加检查人员,安排充足时间、人力进行检查,此部分不增加费用。”
3、招标文件P42“8.1.3(6)未按投标承诺完成每年的相应服务数量,包括免费配合观摩、免费培训和免费编制“工程管理手册和施工工艺工法标准”等。”更改为:“因乙方原因,未按投标承诺完成每年的相应服务数量,包括免费配合观摩和免费培训。”
4、招标文件 P42“8.1.4甲方因以下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全部损失。” 更改为:“8.1.4甲方因以下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全部损失。”
5、招标文件P19商务评分细则A 中“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评审。”更改为:“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商事主体登记信息截图进行评审,截图需注明(或可清晰识别)查询网址并加盖招标人公章。”
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8/20楼
联系方式:刘先生0592-516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西路亿力大厦A座15D
联系方式:何书怡 15880270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书怡
电 话: 1588027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