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州市南浔区2024-2025年度农村电影放映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天钫采字2024-049
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2024-2025年度农村电影放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470000
最高限价(元):14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湖州市南浔区2024-2025年度农村电影放映采购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14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采购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开标响应,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将不再受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如认为开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投标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委宣传部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周婉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023215
质疑联系人:钱佳雨
质疑联系方式:0572-3023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长岛公园9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侯晓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221679
质疑联系人:陈思思
质疑联系方式:1305997788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