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心理综合专修室环境改造招标公告(2023-JK13-G1053)(第1包)
金额
4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岸某学院心理综合专修室环境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2023-JK13-G1053)
1.招标条件
江岸某学院心理综合专修室环境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江岸某学院,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岸某学院(具体建设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建设规模:心理综合专修室,建设地点依托学院老科研楼三楼若干间办公室,合计场地370余平方米。主要包括心理自助与科普区、身心放松室、心理咨询室、模型室、办公室、军人心理练习与测评室、多功能团体练习室7个功能室。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江岸某学院心理综合专修室环境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相关基础和配套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基础工程;吊顶工程;安装灯具工程;墙面工程;地面工程;强电工程;空调工程等其他施工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图纸、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2023-JK13-G1053
2.3预计开工日期为:2023年09月,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工期以本条款规定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为准)。
2.4 项目预算经费:47万元。
2.5质保期:3年质保、防水5年质保。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彩色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 2023年10月13 日9:00起至2023年10月19日17:00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信誉最低要求中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 2863708361@qq.com 。
2.线下发送。投标人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方式及相关要求如下:招标文件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投标人请将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至指定账户(账户名: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沙湖支行,账号:70170155200001250),请备注“单位名称+23070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请投标人务必于2023年 11月 9日 09:30前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代理公司将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组织投标文件启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应出席会议并签字确认投标文件启封结果。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上发布。
9.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岸区某学院
地 址:武汉市
联系人:丁老师
电 话:027-665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电 话:159273152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927315214
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老师
办公电话:027-85965184
招标公告
(2023-JK13-G1053)
1.招标条件
江岸某学院心理综合专修室环境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江岸某学院,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岸某学院(具体建设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建设规模:心理综合专修室,建设地点依托学院老科研楼三楼若干间办公室,合计场地370余平方米。主要包括心理自助与科普区、身心放松室、心理咨询室、模型室、办公室、军人心理练习与测评室、多功能团体练习室7个功能室。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江岸某学院心理综合专修室环境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相关基础和配套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基础工程;吊顶工程;安装灯具工程;墙面工程;地面工程;强电工程;空调工程等其他施工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图纸、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2023-JK13-G1053
2.3预计开工日期为:2023年09月,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工期以本条款规定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为准)。
2.4 项目预算经费:47万元。
2.5质保期:3年质保、防水5年质保。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2023-JK13-G1053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2023-JK13-G1053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2023-JK13-G1053 | 项目 经理 | 1人 | 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考核合格证书。 |
注: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彩色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 2023年10月13 日9:00起至2023年10月19日17:00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信誉最低要求中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 2863708361@qq.com 。
2.线下发送。投标人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方式及相关要求如下:招标文件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投标人请将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至指定账户(账户名: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沙湖支行,账号:70170155200001250),请备注“单位名称+23070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请投标人务必于2023年 11月 9日 09:30前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代理公司将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组织投标文件启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应出席会议并签字确认投标文件启封结果。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上发布。
9.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岸区某学院
地 址:武汉市
联系人:丁老师
电 话:027-665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电 话:159273152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927315214
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老师
办公电话:027-8596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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