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报废叉车与电缆处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芳芳
标书截止时间2021/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1/05/27
公告正文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报废叉车与电缆处理招标公告

因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制造”)报废叉车与电缆需处理,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且有意向、有能力履行合同的企业参加竞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科达制造报废叉车与电缆处理招标项目

二、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一号

三、招标范围:科达制造报废叉车与电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单位中标资格)。

2、具备自行拆卸设备、装车、运输等能力、企业经营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人应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企业;

③均为同一主体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企业。

如上述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恶意串标,将取消投标资格,视情节的严重,罚款500-5000元不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

5、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有以上行为之一,视同本项目作废标处理,不得再次参与二次的招标,视情节严重,罚款500-5000元不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

6、禁止投标人有以下行为。

(一)投标人不得有任何作弊、行贿行为。

(二)投标人不得采取排挤和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影响和破坏招标。

(三)投标人不得以挂靠、转包的方式承接本项目

有以上行为之一,将取消投标资格,若已经中标,则视同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不得再次参与二次的招标,视情节严重,罚款500-5000元不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1年05月20日到2021年05月 27日

2、地点: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办公大楼二楼)。

3、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同时交2000元作为保证金,未中标的会在定标后10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人的该保证金自动作为货款进行抵扣,对于中标而不履行的,取消中标在资格并没收保证金。4、预审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并组织竞标者现场观看。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7日。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档案袋密封(盖骑缝章),并在档案袋标明投标项目及投标人名称。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收件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区环镇西路1号

收件人:伍丽雅

联系电话:0757-23836361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科达制造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李芳芳、潘惠燕、

联系电话:0757-23836328

办公地点:科达制造办公大楼二楼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暂定2021年05月28日当天上午开标,招标人按实际情况决定开标时间。

九、议价审批流程:开标后科达制造会与中标单位进行议价审批,议价审批经双方同意后才签订合作合同。

十、若存在下列情形的,则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一)报价单存在瑕疵的: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没有逐项进行报价或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报价单无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报价单无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报价单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

(二)投标不符合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低于招标底价、报价过低;

(三)没有按时和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纳中标款、

如出现第三种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再次参与二次的招标。

十一、合同重要条款

1、结算方法:于中标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若投标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应向招标人赔偿逾期违约金,每天的逾期违约金按中标总价款的0.3% 计算。

2、中标人应当在支付货款后的十日内完成货物的交接工作,若投标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交接工作,应向招标人赔偿货物保管费用,货物保管费按1000/元计算;中标人在拆卸、装车、运输过程中所产生所有的损失(设备折损、人员人身伤害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若发现中标人的施工人员在招标人处有偷盗行为,可以处偷盗物品价值十倍的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4、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由此带来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与我司无关。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设备,处置垃圾要运走,场地要清除干净,若是因为中标人施工作业等给招标人造成了损失,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一:《报价表》 附件一:《报价表》
附件二:《投标承诺书》 附件二:《投标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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