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2023-JYDBEX-F1008)
金额
475.3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ydbex-f1008
预算金额475.3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7
公告正文
2024年度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YDBEX-F1008
三、项目概况:
(一)一标包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项目预算:574.665万元;
(二)二标包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项目预算:475.33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投标人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为已注册状态)。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或具有《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或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运输企业的合同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华融国际A座22楼E区会议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或具有《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或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运输企业的合同证明文件。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544157879@qq.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7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0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徐先生
办公电话:029-84765366
地址:西安市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
办公电话:029-63021289/90
电子邮件:544157879@qq.com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帐 号:10280733685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29-84765338
2023年11月6日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YDBEX-F1008
三、项目概况:
(一)一标包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2024年度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 本标包(一标包)为肉品类、主食类;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年 | 一标包 |
说明:若投标人在第一标包评审结束后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第二标包评审时不再参与评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项目预算:574.665万元;
(二)二标包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2024年度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 本标包(二标包)为果蔬类、干料类、奶品类;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年 | 二标包 |
说明:若投标人在第一标包评审结束后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第二标包评审时不再参与评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项目预算:475.33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投标人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为已注册状态)。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或具有《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或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运输企业的合同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华融国际A座22楼E区会议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或具有《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或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运输企业的合同证明文件。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544157879@qq.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7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0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徐先生
办公电话:029-84765366
地址:西安市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
办公电话:029-63021289/90
电子邮件:544157879@qq.com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帐 号:10280733685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29-84765338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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