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津花源等污水处理厂水质自动采样器及数据采集传输仪采购安装项目(第2次)询价公告
金额
4.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7
公告正文
新津花源等污水处理厂水质自动采样器及数据采集传输仪采购安装项目(第2次)询价公告
新津花源等污水处理厂水质自动采样器及数据采集传输仪采购安装项目(第2次)询价公告

新津花源等污水处理厂水质自动采样器及数据采集传输仪采购安装项目已由成都新津水城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采购,拟对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津花源等污水处理厂水质自动采样器及数据采集传输仪采购安装项目(第2次)

采购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4.7万元。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1.采购1台水质自动采样器(含安装辅件等),安装于新津区花源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与现有监测设备连接,并调试正常;

2.采购2台数据采集传输仪(含安装辅件等),分别安装于城市、花源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与现有监测设备连接,并调试正常。

(二)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

1.水质自动采样器

1)水质自动采样器为连续自动采样器;

2)技术、检测等要求必须符合《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372-2007)的相关规定。

2.数据采集传输仪

技术、检测等要求必须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477-2009)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已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单位污染物自动监控管理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180号)、《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协议》的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报价须知

1.请供应商将报价资料(①报价函(见附件)、②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③产品环保认证证书、④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⑤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412421751@qq.com。

2.报价中需包含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人工、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有关的费用。

3.报价超过本项目控制价的将作无效处理。

4.报价的产品不低于一线品牌。

5.时限要求:5个日历天内供货到现场,并于2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6.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8月 17 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接收或作无效处理

六、本次询价邀请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xinji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成都新津水城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广滩村2组(兴义镇新建污水处理厂)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28-82529062

附件:报价函


附件

项目名称

新津花源等污水处理厂水质自动采样器及数据采集传输仪采购安装项目(第2次)

报价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

1.采购1台水质自动采样器(含安装辅件等),安装于新津区花源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与现有监测设备连接,并调试正常;

2.采购2台数据采集传输仪(含安装辅件等),分别安装于城市、花源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与现有监测设备连接,并调试正常。

报价

设备名称

厂家

品牌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合计

小写:¥元

大写:人民币

完成时限

5个日历天内供货到现场,并于2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备 注

注:此价格包含所需的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人工、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有关的费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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