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扫描电镜+能谱仪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98.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748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女士0838-2907685
中标公司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29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扫描电镜+能谱仪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748
二、项目名称:扫描电镜+能谱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扫描电镜+能谱仪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 | 2,988,000.00元 |
合同包1(扫描电镜+能谱仪采购项目):
货物类(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分析仪器 | 场发射电子显微镜系统 | Thermo Scientific | Apreo 2 C HiVac | 1(项) | 2,988,000.00 | 2,988,000.00 |
吴佳慧、伍绍凯、陈弟诗、李培全(组长)、吴代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共计收取37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扫描电镜+能谱仪采购项目): 3.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联系方式:2604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市辖区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39号凯信-高新大厦906号
联系方式:0838-2907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0838-2907685
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3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招标文件)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扫描电镜+能谱仪采购项目(上网版).pdf (招标文件)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扫描电镜+能谱仪采购项目(上网版).pdf
衣化平饭
扫描电镜+能谱仪采购项目
西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748体化学会
四川省政府采购
2022-08-01
是否序供应商通过号名称资格性审查 | 是否未技术指通过通是否根据政府扶报价标和配符合过持政策在评审时(30置(50性审原进行价格扣除分)分)查因四 | 业绩(6分) | 技不方案6分) | 售后方案(8分) | 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 | 评审结果 |
广东省中1科进出口是有限公司化 | 是1否22.9546 | 6 | 6 | 7.4 | 88.35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988000(元)(贰佰玖拾捌万捌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德阳天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86000(元)(贰佰贰拾捌万陆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昆泰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995000(元)(贰佰玖拾玖万伍仟元整)。 |
德阳天虹2科技开发是有限公司 | 是否3038 | 。 | 4.6 | 5.8 | 78.4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988000(元)(贰佰玖拾捌万捌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德阳天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86000(元)(贰佰贰拾捌万陆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昆泰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995000(元)(贰佰玖拾玖万伍仟元整)。 |
体化平政府四川成都昆泰3科技有限是公司四体化政府采容 | 一体化1省政府是否22.941政府省 | 平台0 | 4.4 | 6.6 | 74.9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988000(元)(贰佰玖拾捌万捌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德阳天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86000(元)(贰佰贰拾捌万陆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昆泰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995000(元)(贰佰玖拾玖万伍仟元整)。 |
体化平台
西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会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台体化平台
招省政府采购四川省政府采购
-第1页-
鸿省政府采沟.体化平会西省政府采沟·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学会照省政府采购·体化平会
照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学会照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彩省政府采的一体化会鸿省政府采购·结化平会
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武省政府采沟一--体化平会四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第2页-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748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扫描电镜+能谱仪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06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投标人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4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七章评标办法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拟对四川工程
职业技术学院扫描电镜+能谱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
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748
二、项目名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扫描电镜+能谱仪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细内容请见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
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
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
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
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
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08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纸质递交,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
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
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39号高新大厦906室开标厅。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801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38-2604055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高新大厦1302室
邮编:618000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838-290768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超过采购总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
1 | 最高限价 | 采购预算: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 |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
4 | 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 |
5 | 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不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
6 | 国家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不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 |
7 | 产品强制认证 | 本项目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 |
8 | 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 经评审后得分相同的,优先推荐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须投标人如实自我声明并载明在投标文文件中) |
9 | 信用查询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等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10 | 评标情况的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11 | 投标保证金 |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2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中标价的5%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收款单位: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市东大街支行银行账号:2305363109026440176-000000003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
13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江女士联系电话:0838-2907685 |
14 | 开评标工作咨询 | 联系人:江女士联系电话:0838-2907685 |
15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介绍信到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39号906室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江女士联系电话:0838-2907685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39号1302室 |
16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江女士联系电话:0838-2907685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39号1302室邮编:618000 |
17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江女士联系电话:0838-2907685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39号1302室邮编:618000注: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5、1-4每个阶段的质疑应在一次质疑函中全部提出全有事项。 | ||
18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5932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投诉方式:书面形式。 |
19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备案。 |
20 | 采购代理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共计收取37000元。 |
21 | 政采贷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地区的政府采购应按照《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说明和要求 | 说明和要求 |
22 | 其他说明 |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同时(单独)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下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2、本次采购文件没有特别约定递交的材料均默认要求为纸质版本。3、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同时(单独)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下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2、本次采购文件没有特别约定递交的材料均默认要求为纸质版本。3、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同时(单独)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下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2、本次采购文件没有特别约定递交的材料均默认要求为纸质版本。3、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23 | 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23 | 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1 | 场发射电子显微镜系统 | 工业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2.5其他组织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是由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如果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出席等事项的其他组织由主要负责人执行。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
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
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场发射电子显微镜系统。
5.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5.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
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9.3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具备投标文件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
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
标方案等实质内容;
(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
答;
(三)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
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3.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
清、说明或者纠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
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
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
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
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职责,不得将应
当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
明显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2名以上
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政策制度和采购文
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
要求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符合性检查认定错误的;
(二)评分分值汇总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符合评分标准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
新评标,重新出具评标报告,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原有的评标
报告自动无效,但应当留存归档。
3.11.2招标采购单位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得离开评标现场。
3.11.3存在本条3.11.1规定情形,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工作人员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评标委员会拒不修改评标结
果或者重新评标的,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发放评标报酬,并及时书面报告采购项
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采购活动中止进行。
4.评标细则及标准
4.1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 3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0。注: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执行。2.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作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理。 | |
2 | 技术指标和配置 | 50 |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50分,其中带▲号的重要参数有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4分,共计40分,扣完为止;无标记项有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0.5分,共计10分,扣完为止。 |
3 | 业绩 | 6 | 投标人提供2019年以来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1个得2分,最高6分。 | |
4 | 技术方案 | 6 | 投标人提供技术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安装实施方案②设备检测与调试方法③安全与质量保证措施;以上3个方面内容完整符合本项目需求得6分,每有一处内容错误或不符合本项目实施的扣1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内容错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国家或行业标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 | |
5 | 售后方案 | 8 | 投标人提供售后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以及服务承诺②提供完善售后服务支持方案③项目售后人员的配置、故障处理和解决故障响应时间承诺④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质量保证期限及质量保证的范围;以上4个方面内容完整符合本项目需求得8分,每有一处内容错误或不符合本项目实施的扣1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内容错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国家或行业标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 |
5、废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
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
标采购单位。
5.2对于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
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
标人。
6.2.定标程序
6.2.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
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2.2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
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
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
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
(三)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
标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
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
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标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
评标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标;
招标采购活动中参加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
外,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
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
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标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
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
投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作为评
标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
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
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评标现场服从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
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
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采购合同编号一般采用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四川
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
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
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
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
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
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
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
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
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
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
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
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
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
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
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
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
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
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
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
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
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
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
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
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的承诺进行履
约验收。
五、付款方式
XXX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
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
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
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
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
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
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
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
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
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
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
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
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
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
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
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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