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秭归县九畹溪镇穿心店村蔬菜大棚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gz2244-202401-01g2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山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康158724704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4
公告正文
秭归县九畹溪镇穿心店村蔬菜大棚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0 16:49|发布单位:宜昌山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3-14|项目监管地:秭归县|:
【项目概况】
秭归县九畹溪镇穿心店村蔬菜大棚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Z2244-2024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4-00131
3、项目名称:秭归县九畹溪镇穿心店村蔬菜大棚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50(万元)
6、最高限价:15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秭归县九畹溪镇穿心店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蔬菜大棚 30 亩,硬化田间路及配套抗旱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供应商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6)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必须为“建筑、建筑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建筑结构”中的一项。如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与业之列,须一并提供所学专业符合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予以认定)(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还须一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7)拟派本工程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上岗资格,安全员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提供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络查询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信息截图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且以上人员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及聘用单位是该供应商的书面承诺书。);
(9)供应商须作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则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谈判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3月1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3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启(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宜市财采发〔2018〕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3、采购文件免费发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秭归县九畹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九畹溪镇周坪村三组
联系方式:15997539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山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西楚路267号
联系方式:15872470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康
电   话:1587247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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