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00913
预算金额145.8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2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流域河库洪水联合预报调度系统开发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2-11 至 2023-02-17
撰写单位: 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马洪波
(辽宁省流域河库洪水联合预报调度系统开发)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流域河库洪水联合预报调度系统开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00913
项目名称:辽宁省流域河库洪水联合预报调度系统开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58,600.00
最高限价(元):1,458,600
采购需求:查看

以辽河、浑河、太子河、大凌河流域为单元,以大型水库、水文站为节点,基于水利一张图,开发辽宁省流域河库洪水联合预报调度系统,实现流域“预报、预警、预演、预案”一体化,主要需求如下:

1. 开发辽宁省流域河库洪水联合预报调度系统,包括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功能,同时系统须满足等保2.0要求;

2.基于水文站、大型水库洪水预报方案,接入气象部门降水预报和实时降水成果,实现河道、水库洪水模拟和作业预报。

3.建立预报模型库(经验模型、新安江模型、大伙房模型、陕北模型、辽宁模型、辽宁小流域洪水推理模型等)、水库调度规则库等,其中模型数量应不少于10类,实现预报方案、水库调度规则管理,构建预报成果综合评定、预报模型参数自动、人工率定、优化等功能。

4.植入相关大中型河流行洪能力成果,实现水文站、水库预报预警一体化;

5.依据模拟预报或作业预报成果,进行规程调度、错峰调度、优化调度,同时实现河库洪水二维预演;

6.结合河道二维演算成果,利用地理空间等数据和山洪调查评价等数据,进行河道淹没分析、河道洪水影响分析等,开发洪水复盘功能;

7.基于预报调度,制定河库联调预案、方案;

8.实现其他流域河库洪水联合预报调度功能植入。

9.系统采用跨平台语言,基于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自主可控环境开发及部署,支持信创云环境部署,同时支撑IPV4IPV6协议,同时支撑国产/非国产浏览器访问。

10.以微服务技术开发系统,后期可接入水利厅统一门户进行统一管理。

11.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外包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建设的网络及数据安全要求。

12. 完成系统备案、定级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1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C座920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同时准备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U盘存储)以及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U盘存储)一致性承诺函,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供应商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所有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024-62181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C920门)
联系方式: 024-83810796
邮箱地址: liaoningjinzhu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81601040001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洪波
电 话: 024-8381079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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