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安平县客货邮城乡融合发展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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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0631005001 | ||||||||||||||||||||||||||||||||||||||||
招标内容: | |||||||||||||||||||||||||||||||||||||||||
安平县客货邮城乡融合发展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客货邮城乡融合发展项目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备字(2023) 14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网之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安平县网之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衡水市安平县公交总站-公交车站,东部枢纽,察罗枢纽,汉王枢纽。建设内容:东部枢纽:对原有业务楼建筑面积3506.74平方米和综合楼建筑面积1668.70平方米进行改造提升,地面硬化4500平方米,购置智慧车辆系统4套,改造客货邮车辆204辆;察罗枢纽:对500平方米的站点用房进行改造提升,地面硬化5400平方米;汉王枢纽:在8345㎡的停车场新建充电桩40个等改造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施工单位应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4 08:30至2023-11-1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两个平台都要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9时00分。3.开标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通过互联网参与在线开标。4.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使用CA锁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6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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