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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芦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芦山县2023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结果的通知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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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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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芦山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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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司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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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司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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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司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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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司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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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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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县市场监管局、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使用、管理,保证非免疫规划疫苗质量和正常供应,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公开透明,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县卫生健康局于2023年4月13日组织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委员会委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结合芦山县需要采购的疫苗、既往使用疫苗情况、已在本县备案的疫苗厂家资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疫苗信息、2021—2022年非免疫规划疫苗厂家配送服务情况、非免疫规划疫苗AEFI监测情况等,遵循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相对固定、保障正常供应的原则,经过现场投票遴选出了芦山县2023在网上采购疫苗的企业。现将遴选结果通知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严格执行 县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非免疫规划疫苗挂网集中阳光采购要求。接种单位必须定期根据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需求,向芦山县疾控中心上报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由芦山县疾控中心汇总后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采购后配送到各接种单位。采购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必须是经过芦山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委员会遴选出的疫苗企业生产(详见附表1),并按照疫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工作。县疾控中心定期收集整理更新非免疫规划疫苗厂家资质,防止厂家资质过期情况发生。 二、规范操作、统一接种价格 各接种单位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时,必须遵循“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必须公示所有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价格和所预防疾病等内容,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防病需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640号)要求,我省收取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中不再包含储存运输费。我省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川发改价格〔2018〕331号规定的试行标准执行即20元/剂次(不含储存运输费)。该标准包含预检、接种、耗材(含注射器、酒精、无菌干棉球或棉签等)、留观和接种信息服务等费用。严禁再在上述基础上收取注射费等其他任何费用。预防接种服务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加强资金监管、及时结账 各接种单位要加强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资金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禁止滥用、挪用。接种单位要每月与县疾控中心财务科对账一次、结账一次,避免坏账、死账,保证疫苗正常供应。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结果执行到下次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结束,如遴选出的疫苗企业均不能及时供应疫苗时,可经过芦山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委员会同意后,向具备资质且能及时配送的疫苗企业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 未尽事宜由芦山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解释。 附件:芦山县2023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结果目录 芦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芦山县2023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结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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