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七标利津制梁场安全防护棚采购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七标利津制梁场安全防护棚采购询价
采购单位:
津潍高速铁路JWZQ-7标利津制梁场
发布时间:
2024-07-31 17:09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8-03 18:00
招标方联系人:
张帆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966753173
监督方联系人:
刘毅
监督方联系电话:
15256973130
交货方式:
甲方指定地点
收货人:
张帆
收货人联系方式:
13966753173
发票种类:
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75%,剩余20%自次月起18个月内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
结算方式:
每月20日核对使用数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发票抬头: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3400001491855256
其他要求:
提供进场材料相应材质书
采购单位:
津潍高速铁路JWZQ-7标利津制梁场
发布时间:
2024-07-31 17:09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8-03 18:00
招标方联系人:
张帆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966753173
监督方联系人:
刘毅
监督方联系电话:
15256973130
交货方式:
甲方指定地点
收货人:
张帆
收货人联系方式:
13966753173
发票种类:
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75%,剩余20%自次月起18个月内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
结算方式:
每月20日核对使用数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发票抬头: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3400001491855256
其他要求:
提供进场材料相应材质书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
1 | 2054001010002 | 钢筋加工棚 | - | 350.0 | 平方米 | 通长钢筋调直区伸缩篷棚技术规格书见附件,付款条件;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75%,剩余20%自次月起18个月内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材料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及人员食宿由供方承担。 | 华东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前王官庄村利津制梁场 | |
2 | 2054047000001 | 彩钢棚 | - | 280.0 | 平方米 | 钢绞线存放区伸缩棚技术规格书见附件,付款条件;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75%,剩余20%自次月起18个月内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材料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及人员食宿由供方承担。 | 华东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前王官庄村利津制梁场 | |
3 | 2054047000001 | 彩钢棚 | - | 1000.0 | 平方米 | 钢筋吊具雨棚技术规格书见附件,付款条件;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75%,剩余20%自次月起18个月内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材料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及人员食宿由供方承担。 | 华东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前王官庄村利津制梁场 | |
4 | 2054047000001 | 彩钢棚 | - | 50.0 | 平方米 | 压滤机雨棚技术规格书见附件,付款条件;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75%,剩余20%自次月起18个月内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材料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及人员食宿由供方承担。 | 华东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前王官庄村利津制梁场 | |
5 | 2054047000001 | 彩钢棚 | - | 80.0 | 平方米 | 杂料库彩钢棚技术规格书见附件,付款条件;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75%,剩余20%自次月起18个月内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材料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及人员食宿由供方承担。 | 华东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前王官庄村利津制梁场 | |
6 | 2054047000001 | 彩钢棚 | - | 90.0 | 平方米 | 压浆水泥罐雨棚技术规格书见附件,付款条件;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75%,剩余20%自次月起18个月内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材料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及人员食宿由供方承担。 | 华东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前王官庄村利津制梁场 | |
7 | 2054047000001 | 彩钢棚 | - | 480.0 | 平方米 | 支座、灌浆料库房技术规格书见附件,付款条件;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75%,剩余20%自次月起18个月内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材料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及人员食宿由供方承担 | 华东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前王官庄村利津制梁场 | |
8 | 2054014087259 | 围挡 | - | 15.0 | 平方米 | 彩钢围挡,高度2m、0.4mm彩钢单瓦,檩条40*60方管,付款条件;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75%,剩余20%自次月起18个月内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材料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及人员食宿由供方承担。 | 华东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前王官庄村利津制梁场 | |
9 | 2054020013001 | 房屋隔断 | - | 100.0 | 平方米 | 75mm活动房隔断 | 华东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前王官庄村利津制梁场 | |
10 | 2054020013001 | 房屋隔断 | - | 70.0 | 平方米 | 50mm活动房隔断 | 华东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前王官庄村利津制梁场 | |
11 | 2051059022001 | 架子 | - | 8.0 | 个 | 梁端养护架,尺寸及制作工艺见附件 | 华东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前王官庄村利津制梁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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