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亚凤凰海鲜广场商业一区土方工程产生剩余13800立方米砂土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202407HN3036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始日 期 | 2024年7月2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5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三亚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 (万元) | 评估值(万元) | 评估数量 (m³) | 保证金 (万元) | |
1 | 三亚凤凰海鲜广场商业一区土方工程产生剩余13800立方米砂土 | 34.0032 | 34.0032 | 13800 | 6.80064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砂土为三亚凤凰海鲜广场商业一区土方工程产生剩余13800立方米砂土。 | |||||
特别告知 | 1、砂石土存有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资源量估算不足等风险,意向受让方在参加报名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仔细阅读相关资料,并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2、受让方应预先选好堆放场地,并主动与砂土资源所在地的土地权属人协商对接,在《砂土出让合同》签订、付清款项后2个月内将砂土搬运至预先选好的堆放场地堆放,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砂土的搬运及存放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万元)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20日 | |||||
评估机构 | 评估机构:三亚中业勤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报告文号:中业勤评报字[2024]第0008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一信用代码:11460200MB0W56345X 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 法定代表人:林芳俊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三亚市人民政府 批复文号:三府函〔2024〕542号 内部决策文件: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置三亚凤凰海鲜广场商业一区土方工程产生剩余13800立方米砂土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三亚市人民政府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2、意向受让方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竞买申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时须按上表要求缴纳保证金,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砂土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到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按《砂土出让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 2024年8月5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多退少补)剩余部分在《砂土出让合同》签订及支付全部成交款后原路退回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应于《砂土出让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三亚市。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8月5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 2024年8月5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 5. 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砂土出让合同》的; (6)未按照《砂土出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受让方按照成交价的2.5%缴纳交易服务费,其它相关约定按《产权交易委托协议》执行。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三亚凤凰海鲜广场商业一区土方工程产生剩余13800立方米砂土 | 2024年7月23日9:00 | 2024年8月6日9:00 | 100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砂土出让合同(样本)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三亚业务部 王女士88212428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 ||||
单位地址 |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4号窗口(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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