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煤九鑫焦化系统维修工程总承包项目火灾报警、消防广播及应急疏散照明系统工程(zjx)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tc2024276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苏向颖19991825562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嘉祥010-8429352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2024276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91815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煤九鑫焦化系统维修工程总承包项目火灾报警、消防广播及应急疏散照明系统工程 招标人为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山西省焦化产业转型升级要求进行200万吨/年焦化技术升级改造,新建炭化室高6.782×70孔捣固焦炉及配套的公辅设施,对备煤、焦处理、煤气净化系统、循环水冷却系统、煤气放散系统进行局部改造等,其它系统利旧。本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对采购部办公楼、加油站、采购部大库及办公室、中央变电所、煤气净化、备煤、储运、筛焦楼、利旧配电室等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重新设计,原火灾报警系统拆除、转运,新系统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原煤焦储棚火灾报警信号引入火灾集控系统,并配合火灾报警系统的消防验收。

投标人依据对上述区域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系统为集中火灾报警系统形式。包含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电气火灾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在综合电气室、变电所、机柜间;甲、乙类生产厂房、甲、乙、丙类物品库房等有火灾危险场所设置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声光报警器。火灾报警设备选用智能型总线制。

在转运站及通廊设置点型感温探测器及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并参与水幕系统的消防联动。在甲乙类装置区周围道路旁设置手动报警按钮,在甲乙类罐组四周道路旁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所有设计均按区域进行划分。主要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及火灾探测报警网点组成。

与技改项目火灾报警系统总机对接;保证系统和采用设备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室外地埋管部分,与控制主机通讯及电源电缆敷设,包括地面、路面开挖和恢复,PE盘管的铺设等。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4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完成施工

2.5建设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场地

2.6付款方式:

2.6.1 预付款支付

无预付款。

2.6.2 工程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按施工当月的实际完成工程量85%支付,发包方使用或验收付至95%,结算完付至97%,质保金3%

承包人应每月向发包人提交合格的请款文件,不得累月请款。

如果进度未能达到,或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进度款。

进度款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请款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经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2)安全费用支付

安全费用随施工进度款一并支付。

3)质保金支付

质保金释放期为一年,缺陷责任期36个月。

二、设备费支付

预付款支付:无预付款。

第一次,设备到达现场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后双方签署验货单,支付该部分总价的60%,同时,承包人开具设备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次,设备安装完成后以安装验收报告为凭支付该部分总价的20%

第三次,机械竣工后以机械竣工报告为凭,支付该部分总价的10%,剩余10%作为质保金。

第四次,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发包人支付质保金,陷责任期36个月。

2.6.4 付款方式:发包人可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及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2.6.5 其他:税票按国家规定执行,承包人需对所开发票合规性负责,合同执行期间,税率因国家政策调整,合同价款中增值税部分进行相应调整;每笔款支付时间为发包人收到业主方相应款项后30天内;发包人有权从到期的付款中扣除合同规定承包人有责任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扫描件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提供自2021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个消防安装或维修相关工程的业绩(其中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能体现双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及供货范围)

3.5 资格要求5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在其它项目兼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安全生产许可证”、“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等资质文件;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或有瑕疵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关官网或者权威网站查询为准,相应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会查询复核,相应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 /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960900002024913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960900002024914160000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2024918150000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

定于2024918150000,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66

联 系 人:苏向颖

联系方式:19991825562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编:100011

项目联系人:张嘉祥 电话:010-8429352315201070141(张)

其他联系人:王琪 电话:010-84293847(王)

9.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 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陆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 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 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 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中。

9.6 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6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003-6677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400-820-666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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