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5年滇池湖面保洁管护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294.5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94.55万元
招标公司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何青航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俊华138884382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8
公告正文
2024-2025年滇池湖面保洁管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2024-2025年滇池湖面保洁管护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3300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服务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2-18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
备注: | 本项目招标计划已于2023年11月24日发布。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何青航 |
办公电话: | 0871-65180033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袁俊华 |
办公电话: | 0871-67270779 | 移动电话: | 13888438275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300405001001 |
标段名称: | 第一标段:滇池外海湖面保洁管护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2-25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08 09:3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5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294.5564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滇池外海湖面面积约298.2平方公里漂浮废弃物的日常保洁;一级保护区内湖滨带坑塘面积约4.87平方公里水生漂浮植物打捞管控;入湖河口应急打捞;重点水域保障;漂浮物废弃物运输处置,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位于滇池外海,已具备实施条件。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
其他: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审标准:执行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5 船只及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须具备至少2艘机动船只,其中一艘必须为自有机动船只,第二艘可为自有或租赁(2艘机动船只须具备有效的船舶国籍证、船舶所有权证、船舶检验证,游艇、游船、挖泥船等专用船只不在“机动船只”范畴)。机动船办理《入湖许可证》须满足昆政办(2019)68号文要求。 3.5.2 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组的服务人员,其中每组成员具备1个三类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航线签注包含滇池)和1个普通船员及以上适任证书,且两个证书不为同一人,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则提供企业成立至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7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及转包。 3.10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1-08 09:30 |
标段 2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300405001002 |
标段名称: | 第二标段:滇池草海湖面保洁管护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2-25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08 09:3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5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18.01291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滇池草海湖面面积约10.9平方公里日常打捞保洁管护;一级保护区内湖滨带坑塘面积约1.22平方公里水生漂浮植物打捞管控;入湖河口应急打捞;湖面导流带前置库管护及东风坝巡查管护、重点水域保障、漂浮杂物运输环保处置,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位于滇池草海,已具备实施条件。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
其他: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审标准:执行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5 船只及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须具备至少2艘机动船只,其中一艘必须为自有机动船只,第二艘可为自有或租赁(2艘机动船只须具备有效的船舶国籍证、船舶所有权证、船舶检验证,游艇、游船、挖泥船等专用船只不在“机动船只”范畴)。机动船办理《入湖许可证》须满足昆政办(2019)68号文要求。 3.5.2 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组的服务人员,其中每组成员具备1个三类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航线签注包含滇池)和1个普通船员及以上适任证书,且两个证书不为同一人,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则提供企业成立至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7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及转包。 3.10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1-08 09: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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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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