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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花都区集中育秧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相关镇(街):
为持续深化花都区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推进我区育秧设施建设成果全面转化为现实产能,进一步提升我区粮食生产能力,现根据《广东省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贴实施方案》文件,开展花都区集中育秧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工作。
二、申报内容
根据《方案》的要求,本次项目申报的内容包括新建或改扩建集中育秧设施,包括播种出苗车间、育秧温室大棚、育秧设施设备等。
本次申报原则上安排已纳入我区集中育秧中心、今年已完工或能完工的项目;聚焦我区粮食高质量发展有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既有行业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又有联农带农作用,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花都区农业资金“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表》中项目是否动工的确认日期,如果是已经入库的,以入库时间确认的时间为准,未入库或未动工的,以现场实际核定的时间为准。
三、申报材料
1.《花都区农业资金“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附件1);
2.《项目预算明细及绩效目标表》(附件2);
3.《花都区农业资金“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3);
4.《广州市花都区农业资金“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6.项目用地证明或协议(涉及设施农用地的必须提供经备案的证明材料);
7.项目建设方案;
8.生产记录档案;
9.银行开户许可证;
10.项目实施前现状照片;
11.农业设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必须提供施工图纸;
12.能反映经营状况的各种权威证书、证件。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报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报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经属地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填写推荐意见后,正式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市属单位可直接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属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五、申报时效
花都区集中育秧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申报实行集中受理,2024年9月15日为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
六、资金来源
本次项目补助资金为“(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集中育秧等稻油生产发展支出资金(花都区)”。
七、其他要求
各镇(街)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严把申报企业审核关,提升我区集中育秧设施生产水平,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责制。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花都区农业资金“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doc
2.项目预算明细及绩效目标表.doc
3.花都区农业资金“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表.doc
4.花都区农业资金“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日
(联系人:黄灿光,联系电话:86883257。)
为持续深化花都区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推进我区育秧设施建设成果全面转化为现实产能,进一步提升我区粮食生产能力,现根据《广东省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贴实施方案》文件,开展花都区集中育秧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工作。
二、申报内容
根据《方案》的要求,本次项目申报的内容包括新建或改扩建集中育秧设施,包括播种出苗车间、育秧温室大棚、育秧设施设备等。
本次申报原则上安排已纳入我区集中育秧中心、今年已完工或能完工的项目;聚焦我区粮食高质量发展有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既有行业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又有联农带农作用,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花都区农业资金“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表》中项目是否动工的确认日期,如果是已经入库的,以入库时间确认的时间为准,未入库或未动工的,以现场实际核定的时间为准。
三、申报材料
1.《花都区农业资金“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附件1);
2.《项目预算明细及绩效目标表》(附件2);
3.《花都区农业资金“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3);
4.《广州市花都区农业资金“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6.项目用地证明或协议(涉及设施农用地的必须提供经备案的证明材料);
7.项目建设方案;
8.生产记录档案;
9.银行开户许可证;
10.项目实施前现状照片;
11.农业设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必须提供施工图纸;
12.能反映经营状况的各种权威证书、证件。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报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报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经属地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填写推荐意见后,正式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市属单位可直接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属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五、申报时效
花都区集中育秧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申报实行集中受理,2024年9月15日为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
六、资金来源
本次项目补助资金为“(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集中育秧等稻油生产发展支出资金(花都区)”。
七、其他要求
各镇(街)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严把申报企业审核关,提升我区集中育秧设施生产水平,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责制。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花都区农业资金“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doc
2.项目预算明细及绩效目标表.doc
3.花都区农业资金“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表.doc
4.花都区农业资金“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日
(联系人:黄灿光,联系电话:8688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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