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富金瑞新材料)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6668013
邮箱:tcgqhb@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联系电话:0512-56668013
邮箱:tcgqhb@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苏州富金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0万件EPS包装制品项目 |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浏家港石化路19号 | 苏州富金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苏州市浩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太仓市浏家港石化路19号爱丽丝肖高分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已建厂房一层车间(建筑面积2200m2),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EPS包装制品1000万件规模。 |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冷却水回用,不外排。全厂生活污水须收集后接管至港城污水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共设1个排气筒。废气污染物包括VOCs、苯乙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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