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交通运输局港用趸船及及配备的一批机器设备
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
ZQ17-10Y-CQ-ZCJY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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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港用趸船及配备的一批机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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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万元) |
2.0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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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万元) |
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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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2017年10月16日上午8点30分至2017年10月30日下午3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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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上午8点30分至2017年10月30日下午3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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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上午8点30分至2017年10月30日下午3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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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30日下午3点30分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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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
180秒(3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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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系统网址 |
http://61.146.213.251:8801/TPBid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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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时间 |
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4日,联系人,游生13827573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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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 |
0.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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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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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
1、本转让标的的趸船是一艘“粤交执1705”水泥趸船,船舶识别号:NC19896308237,船检登记号:1989C5102030,总吨位177t,净吨位53t,尺度:24.26×8.00×1.40m,船体材料采用钢丝网水泥,横骨架结构:B级航区,标配2锚(含锚链)、2个锚机;由江门市蓬江区船厂承建,于1989年8月建造完工,现该船底舱舱壁有渗漏痕迹。该船船缘设不锈钢扶手。地面铺抛光砖,内墙刷乳胶漆,天花为铝扣板吊顶,大门为不锈钢防盗门,房门为铝合金玻璃门,装铝合金窗,水电暗装。现舶于鼎湖区罗隐路口西江边。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权属人为肇庆市交通运输局,证书登记号091111000028号。 2、本次转让标的为港用趸船及配备的一批机器设备。包括港用趸船及锚链、通电电缆、发动机等随船舶配备的机器设备(详见肇资评报字(2017)225号《船舶评估报告》). 3、本标的物为港用趸船及配备的一批机器设备,其组成的零件、品质等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为此,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其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交付形式:受让方完成支付交易价款的3天内在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沿江路罗隐泵站东侧接收转让方标的物,并由受让方在20天内对标的物自行拆除,并清理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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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竞买人: |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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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
1、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3、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出价的,则按上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 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最高者成交。 5、 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价。敬请竞买人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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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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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实物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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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形式 |
资产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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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所有制 |
国有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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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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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地 址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法人 |
监管机构 |
资产所有权 比例% |
本次资产转 让权属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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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
肇庆市建设二路14号 |
/ |
吴冠儒 |
肇庆市财政局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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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
转让方内部决议 |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出售趸船的函(肇交执函〔2017〕1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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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主管部门 |
肇庆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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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关于肇庆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趸船出售的复函(肇财资函〔2017〕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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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肇庆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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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17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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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肇庆永正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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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7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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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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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
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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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1、按标的物现状转让。 2、根据肇庆永正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肇庆市交通运输局用于拍卖的船舶评估报告》(肇资评报字〔2017〕第225号中的评估结论的“特别事项说明”及“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3、其它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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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一) |
以下8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采取与拍卖行网上联合拍卖的方式时,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拍卖行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申请并缴纳了交易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的现状及挂牌公告价格的认可和接受,竞买人拒绝出价导致流拍的(此款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已设置保留价的除外); (7)、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转让文件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委托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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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二) |
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交易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交易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交易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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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或实名注册竞买账号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或使用实名注册竞买账号登录的具体要求为: 1、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2、自然人参与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3、自然人参与交易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也可以通过账号登录交易。 已在我中心办理了其他业务的数字证书的,该数字证书与产权交易业务通用,不再另行办理数字证书, 只需到我中心(三楼)办理激活产权交易权限即可。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必须点击交易系统端口下方的“驱动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后才能进入竞价系统。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办理点(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2109913)申请办理。异地竞买人可以通过直接或邮寄方式到上述单位和地点办理数字证书及激活手续。具体流程详见我中心网站公告。 机构办理数字证书: 1. 机构(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三证合一的加带上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证明书;6.法人授权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网上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CA证书办理说明》。 二、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竞价的,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三、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四、申请人通过缴纳交易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交易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五、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交易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交易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交易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交易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交易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六、竞价流程:
七、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得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交易保证金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支付了交易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资产转让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八、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九、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竞买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通过资格审核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十、交易价款:竞得人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价款通过实名制的银行账户转账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标的+交易价款”。有关交易价款不得由买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价款的收付): 户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8002 0000 0064 2386 2 开户银行名称: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分理处 十一、竞价结束后,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下资料审核。 《资料清单》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一照一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替。) 4、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十二、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交易保证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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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 |
姚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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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58-2786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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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