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40万吨每年PVC装置引发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1200005118000218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邢子龙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宇飞189207506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4
公告正文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40万吨每年PVC装置引发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465-234010200015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40万吨每年PVC装置引发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
编号: C1200005118000218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O
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因招标人40万吨/年PVC装置生产需要,拟采购引发剂一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 (001)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40万吨每年PVC装置引发剂采购项目
标段(包)内容:货物名称:过氧化新癸酸叔丁酯50%380吨;过氧化新癸酸异丙苯
酯50%170吨;过氧化二(3.5.5-三甲基己酰)50%110吨 女交货期:2023年3月-2024
年2月,按招标人要求送货 交货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新路(东)99
号 备注: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数量约为招标数量的 60%,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中标数量
约为招标数量的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001)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40万吨每年PVC装置引发剂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
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
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
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
目包投标。
(5)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
参加投标。
(6)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是生产本项
目产品的生产型企业且处在连续生产经营状态,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
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制造商资格
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7)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8) 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9) 投标人必须具有第5类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投
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如投标人雇佣第三方物流公司承运,要提供双方承运合同
并提供承运单位具有第5类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复印
件要求加盖承运单位及投标人公章)。运输车辆要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须提供《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许可证》。
(10) 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
复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能够查询到的相关批复证明截图复印件。
(11)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如无排污许可
证则须提供“危废物处理的有效合同”。
(12)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引发剂执行标准(企标、行标或国标),还须提供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现执行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备案信息截图;
(13)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与本次招标同型号的引发剂的分析质检单间为2022年至今(含2022年)出具的检验报告>、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复印件;
(如以上文件中投标人加盖的印鉴为复印件,则视为无效文件);
(14)投标人须具有高效率的业务团队和供货能力,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组织机
构设置情况。
(1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
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加盖事务所公章的2021年度和2022年
(或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文件中投标人加盖的印鉴为复印件,则视为无效文件)。
(16)投标人应为应为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投标人所投产品2021年至今在全国范围内PVC纯乙烯法或80万吨/年及以上电石
法企业投入使用的引发剂有效业绩1个(投标人需填写业绩清单,业绩格式见第六章第一
卷)。
有效业绩的认定要求同时有:
a.合同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同一生产型企业同一年度内,累计总量≥用户全年用量
30%。);
b.投标人在同一生产厂家生产装置上的多次使用记录,仅视为一个有效业绩进行统计;
c.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涉及的产品须为本次标的范围内过氧化物PVC聚合引发剂(溶剂型
或乳液型均可);
(1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wenshu.court.gov.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19)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
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要求(须提
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20)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格式见第六章)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见第六章)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第六
章)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且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
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03月02日09时30分-2023年03月09日16时30分
获取方法: 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邮箱 pangyufei@bcig.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法: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渤化易采平台(www.bohuayca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03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方式: 渤化易采平台(www.bohuaycai.cn)
七、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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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新路(东)99号
联系人: 邢子龙
电 话: 022-89898833
电子邮件: dijianpeng@bcig.cn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
联系人: 庞宇飞
电 话: 18920750629
电子邮件: pangyufei@bci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Z
4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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