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赵同乡毛遗村委会办公楼(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元氏县赵同乡毛遗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元氏县赵同乡毛遗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建筑层数: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8.15米,室内外高差0.45m;面积:占地面积503.04㎡,建筑面积2218.56㎡;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2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3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设计资质: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可以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特别注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在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元氏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http://yuanshi.hbree.cn/home)登录报名(具体操作问题可联系电话:0311-84666838),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文件一经发出,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下载文件期限内完成相关操作,导致投标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 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元氏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内信息公示栏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注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提出。
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元氏县赵同乡毛遗村村民委员会(何胜利、13831194876);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张冬、0311-89185677)。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元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电话:0311-84666838
电子邮箱:/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氏县赵同乡毛遗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元氏县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75-5号西美五洲天地小区南区17-3-904
邮 编: 050000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 何胜利 联 系 人: 张冬
电 话: 13831194876 电 话: 0311-8918567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rgc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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