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速美达汽车零部件电商生态产业园改造工程
二、招标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将海关实验楼改造成速美达汽车零部件电商生态产业园,包含内部装饰、水电改造、消防改造、外立面改造等;招标范围:原建筑为办公建筑,改造后使用功能为办公、食堂。1、建筑立面改造(含且不仅限于幕墙、非幕墙立面改造等、新增楼梯等);2、内部装修,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平面布局调整;楼梯、卫生间、办公、会议、就餐、洽谈、大厅、展厅、走道、直播间等位置墙顶地等装饰装修;信息化(网络、监控、LED大屏等)、多联机空调、水电消防通风等设备;电梯更换;配套水电空调燃气等;3、屋面漏雨维修改造;4、室外及楼面景观改造;5、园区配电改造、上下水改造、消防改造(含且不仅限于楼内、泵房、水箱水池等);6、园区道路、标线、车挡、道闸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芜湖市经济开发区,齐落山路与银湖北路交叉口东北侧;建设规模:改造建筑面积4509.16平方米,室外景观2200平方米,原建筑地上7层、局部8层,建筑高度27.00米(屋面至室外地坪)。
2.项目合同估算价:1458.45万元 。
3.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的独立法人: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身份投标。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放到投标文件中;保证金只接受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款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招标文件约定方式进行异议。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
□本项目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标段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
□本项目第 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该标段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签约合同价的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 /%);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 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12月01日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
联系人:甄工
电话:13965154811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南陵县创E汇三楼C25
联系人:陈琳
电话:18355310222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