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配套工程4号线大卿桥站5号出入口、东端附属外挂段地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5-03-26 浏览量:2080
交易登记号:15GC06005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配套工程4号线大卿桥站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甬发改审批函[2011]17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配套工程4号线大卿桥站5号出入口、东端附属外挂段地下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配套工程4号线大卿桥站附属外挂段及5号出入口分别位于翠柏路东西两侧,其中附属外挂段为地下两层结构,基坑为梯形基坑,南侧长20m,东侧长35m,两侧分别与1号线大卿桥站主体结构和1号风亭相连,西侧长37m,与4号线大卿桥站相连通;5号出入口为地下一层结构,基坑整体为矩形基坑,南北向长26m,与4号线大卿桥站主体结构连通,东西向长11m。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配套工程4号线大卿桥站5号出入口、东端附属外挂段地下工程土建结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计划工期:8个月(2015年5月~2015年12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均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3 月 26 日至 2015 年 4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二楼财务室)凭现金交款单领取;图纸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请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领取。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另行通知领取。
图纸押金每套2000元,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 3303 0101 2010 0019 659
户名: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分公司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如图纸丢失、损坏而影响使用时,招标人按每页图纸50元的费用在图纸押金中扣除。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23 日9 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和 宁波日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王力
电 话: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彭秀雅、王宝旭
电 话: 0574-88135873
传 真: 0574-88135873
邮 箱:501247034@qq.com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3303 0101 2010 0019 659
户 名: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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