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人民医院购置两台便携式超声彩超仪项目废标公告
2024年07月19日 20: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库车市人民医院购置两台便携式超声彩超仪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库车市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20:28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艺可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00134647 | ||
采购单位 | 库车市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库车市解放路南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7-68640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准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050号环球港商住小区5号底商住宅楼1单元19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00134647 |
一、 采购人名称:库车市人民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库车市人民医院购置两台便携式超声彩超仪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KCS2024-WT232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七、 预算总金额: 12000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王英,刘海英,王新丰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准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艺可
联系电话:18200134647
传真: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050号环球港商住小区5号底商住宅楼1单元1905室
2、采购人名称:库车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翔
联系电话:0997-6864025
传真:
地址:库车市解放路南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