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1792001001
预算金额13094.8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家兴152773268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4
公告正文

兴安县红军长征文化园建设工程项目—A-2地块项目检测服务 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兴安县红军长征文化园建设工程项目—A-2地块项目检测服务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县红军长征文化园建设工程项目—A-2地块项目检测服务已由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发改行审字[2019]405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灵渠胜地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13094.81万元
10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兴安县红军长征文化园建设工程项目—A-2地块项目检测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1792001001
建设地点:兴安县烈士碑园西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为30197.46平方米,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3094.81万元
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万元
检测服务期:586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3002826001792001001,标段(包)名称:兴安县红军长征文化园建设工程项目—A-2地块项目检测服务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的检测服务,包括现行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所有必须检测的试验检测项目,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其他:建筑门窗和建筑节能检测、沉降观测。具体检测范围及数量以施工图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等类型的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跨区域的见证取样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见证取样项目: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2021年12月2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14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2 号开标厅,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复印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或者于投标截止前由专职投标员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上开标室,采用身份证号签到,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xggzy.gxzf.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7.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0773-5625161。
8.监督部门及电话
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电话:0773-6220644。
9.注意事项
9.1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9.2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灵渠胜地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兴安县兴安镇志玲路80号
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2号梯6楼
邮编:
541300
邮编:
541004
联系人:
杨静
联系人:
钟家兴
电话:
15878311091
电话:
15277326857
传真:
0773-6213619
传真:
0771-576640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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