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门急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地下立体停车库区域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劳务分包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门急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地下立体停车库区域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劳务分包文件下载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门急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地下立体停车库区域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劳务分包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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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n.zpmc.com/Img/zhaobiao/202209270912123167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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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市皮肤病医院门急诊
医技病房综合楼地下立体停车库区域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劳务分包进
行招标,拟采用紧急公开采购的方式选择专业分包单位,中标单位和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
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
将投标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
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
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TC)-ZB2022-09-002
2.项目内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市皮肤
病医院门急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地下立体停车库区域运营管理服务项
目进行劳务分包招标,招标服务内容包括现场停车运营管理、立体车
库操作、卫生保洁、制作现场标示、日常办公设备维护保养等,同时
需配置项目现场办公设备,并在医院周边安置员工宿舍。本次招标一
招一年,服务期满后将对服务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评定,如通过评定
考核将续签一年。本项目劳务起算日期自2022年8月27日起,中标 |
单位正式进场后,需与上任运营单位结算自起算日期起至正式接管之
日为止,所产生的劳务费用。评审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3.潜在投标人要求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商业信誉方面的不良记录、无违约行
为,信誉良好、管理科学、能保证本项目运营管理的顺利进行。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
明文件。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9日下午15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 |
材料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1013室
收件人:胡建春(停车事业部)邮箱:hujianchun@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021-31192367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通知投标人购买标书,本项目标书工本费人民
币0元,并支付投标保证金2000元。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
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
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本项目允许至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现场考察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3601787716)。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市皮肤病医院门急诊
医技病房综合楼地下立体停车库区域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劳务分包进
行招标,拟采用紧急公开采购的方式选择专业分包单位,中标单位和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
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
将投标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
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
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TC)-ZB2022-09-002
2.项目内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市皮肤
病医院门急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地下立体停车库区域运营管理服务项
目进行劳务分包招标,招标服务内容包括现场停车运营管理、立体车
库操作、卫生保洁、制作现场标示、日常办公设备维护保养等,同时
需配置项目现场办公设备,并在医院周边安置员工宿舍。本次招标一
招一年,服务期满后将对服务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评定,如通过评定
考核将续签一年。本项目劳务起算日期自2022年8月27日起,中标 |
单位正式进场后,需与上任运营单位结算自起算日期起至正式接管之
日为止,所产生的劳务费用。评审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3.潜在投标人要求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商业信誉方面的不良记录、无违约行
为,信誉良好、管理科学、能保证本项目运营管理的顺利进行。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
明文件。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9日下午15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 |
材料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1013室
收件人:胡建春(停车事业部)邮箱:hujianchun@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021-31192367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通知投标人购买标书,本项目标书工本费人民
币0元,并支付投标保证金2000元。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
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
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本项目允许至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现场考察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3601787716)。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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