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XCG-ZF-2023-033
二、项目名称:昌硕街道办公大楼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2417593(元) | 安吉县昌硕街道余墩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安吉县昌硕街道齐云路625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昌硕街道办公大楼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 昌硕街道办公大楼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 昌硕街道办公大楼房屋租赁服务 | 按文件 | 1年 | 按文件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寿汉森,谢鑫(采购人代表),张文涛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谈判代理费300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
地 址:昌硕街道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707367
质疑联系人: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757218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传 真:0572-5601397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601977
质疑联系人:胡文迪
质疑联系方式:0572-56019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凤凰新村5区188号
传 真:/
联系人:沈虹
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