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背景及目的
近年来,随着长沙市建设的不断发展,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致力于三维仿真相关工作,通过对已批竣工验收合格证建设项目三维仿真数据的定期更新,保证了长沙市三维仿真数据库的齐、准、新,为长沙市建设项目三维仿真分析服务、规划修改项目三维仿真分析服务等工作提供数据保障。
依托于三维仿真建模技术,开展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范围内新增报审建设项目及规划修改建设项目三维仿真分析上会服务,目前已完成长沙市三维仿真精细模型数据建设600余平方公里,在 2008-2023 年期间完成三维仿真辅助审查上会服务900余次
 
二、相关标准:
研究依据
(一)《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CJJ/T157-2010。
(二)《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规范》CH/T9015—2012。
(三)《三维地理信息模型生产规范》CH/T9016—2012。
(四)《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库规范》CH/T9017—2012。
(五)《关于印发〈长沙市城乡规划三维仿真数据制作标准(试行)〉的通知》(长规发〔2015〕60 号)。
(六)《长沙市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品质管控有关规定》。
(七)《长沙市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品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八)其他相关会议纪要及文件。
三、技术规格:
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要审查会提供会前的基础三维模型数据更新入库以及会议议会时提供三维信息化辅助决策技术服务,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一)基础三维模型数据更新
针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限范围内已批竣工验收合格证项目,进行三维仿真数据制作、入库与更新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完成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权限范围内已批竣工验收合格证项目三维仿真数据制作相关基础数据收集。
2、完成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权限范围内已批竣工验收合格证项目三维仿真数据制作,相应成果达到《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规范(CH/T9015-2012)》规定的I、II级数据精度要求,全年累计制作案卷不少于338个。
3、完成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权限范围内已批竣工验收合格证项目三维仿真数据入库,全年累计入库项目不少于338个。
4、完成上述三维仿真数据入库成果的轻量化处理,并更新至长沙规划展示馆“数字沙盘”展项,全年更新次数不少于4次。
(二)规划修改项目三维仿真模型制作
根据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制作规划修改项目三维仿真数据,相应成果达到《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规范(CH/T9015-2012)》规定的I、II级数据精度要求,并进行数据成果入库,规划修改项目三维仿真数据制作累计不少于30个。
(三)辅助决策技术服务
向市级会议(包括长沙市土委会、规委会和风貌管控专题审查会)、局级会议(包括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项目专家评审会和局党政联席会议)提供三维信息化决策服务。其中服务期限内各类会议的三维信息化决策服务累计不少于100次(相关项目方案不少于300个)。具体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市级会议三维信息化决策服务
(1)市土委会信息化决策服务
1)整合、优化市土委会各审议议题的汇报材料、无人机全景、土地红线GIS数据等内容,并上传至长沙市土委会会议系统。
2)使用长沙市土委会会议系统,展示议题汇报情况、无人机全景情况、周边环境以及规划情况等,配合完成议题汇报。
(2)市规委会、市风貌管控专题审查会三维信息化决策服务
1)整合、优化市规委会、市风貌管控专题审查会各审议议题的汇报材料、项目信息、项目方案三维仿真场景、无人机全景、用地红线GIS数据等内容。
2)展示议题汇报情况、项目信息、项目方案三维仿真场景、无人机全景情况、周边环境以及规划情况等,配合完成议题汇报。
2、局会议三维信息化决策服务
(1)整合、优化局专家评审会、局党政联席会各审议议题的汇报材料、项目信息、项目方案三维 仿真场景、无人机全景、用地红线GIS数据等内容。
(2)展示议题汇报情况、项目信息、项目方案三维仿真场景、无人机全景情况、周边环境以及规划情况等,配合完成议题汇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服务完成时间: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项目成果并完成验收。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结题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以上付款均在无质量问题、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的情况下支付。
 
 
五、服务标准:
成果审查时提交 A4格式纸质报告 6套,汇报 PPT1套,正式成果提交 A4格式纸质报告 2套, 电子光盘 2张。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取消其成交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成交人承担。
3、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